生:让人活;杀:处死;予: 给予 ;夺:剥夺。 形容 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成语出处: 《韩非子·三守》:“使杀生之机,予夺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成语例句: 干这种 职务 的人大半是带工的 亲戚 , 或者 是在地方上有一点 势力 的 流氓 ,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 生杀予夺 的 权利 。
繁体写法: 生杀予夺
注音: ㄕㄥ ㄕㄚ ㄧㄩˇ ㄉㄨㄛˊ
生杀予夺的近义词: 草菅人命 菅:一种野草。杀人如同除草,任意害人性命
生杀予夺的反义词: 壮烈牺牲
成语语法: 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常用程度: 常用成语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成语结构: 联合式成语
产生年代: 古代成语
英语翻译: have sb. completely in one's power
俄语翻译: 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
日语翻译: 生杀与夺 (せいさつよだつ)
其他翻译: <法>pouvoir absolu
读音注意: 予,不能读作“yú”。
写法注意: 予,不能写作“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