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遥杀人案》的译文谁能告诉我啊
原文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①,见鬻柱杖者,等闲②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③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④。遥实买杖,而鬻仗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卒不知鬻杖者何人。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选自《梦溪笔谈》)
注释①出市:路过市场。②等闲:轻易,随意。③贼:此指凶犯。④榜掠备至:榜,古代刑法之一,杖击或鞭打;掠,拷打;备,完备,尽。一切拷打手段都用尽了。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县城,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人在出售拐杖,因为价格便宜,就花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当时秭归城中恰好也出了一桩人命案,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认出他手中的拐杖是自己父亲的,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李遥称自己是买拐杖之人,并非凶手。但是差官们在市场上没有找不到那个卖拐杖的人。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李遥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 李遥杀人案解释李遥杀人案
北宋时期,有一个叫李遥的随州洪山人,因杀人而亡到秭归县。一天,他在秭归县的市场上,看中了一根柱杖,便买下了它。谁知他买下此它杖之时,在秭归县却发生一起杀人案,被害者家属四处寻找杀人者。一天,被害人之子,看见李遥所用拐杖,就是他父亲所用的拐杖,于是就告之以官。李遥因此而被官府抓获。经查验,这个拐杖的确是秭归县那个被害邑民生前所用之物,而它也确实是李遥买来的。但是当官府领着李遥去寻找卖拐仗之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此人了。官府自然要追问李遥的行止来历,他再也隐瞒不住了,只得向官府交待了自己在随州大洪杀人之经过。远在随州大洪山的一起杀人案,竟然由一根神秘的拐杖而被破获,此事实在也是太奇怪了,就连沈括这样的大科学家也将它记录了下来,称之为“异事”,为中国刑侦史上留下了千古之谜。
3. 李谣杀人案 正确译文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
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县城,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人在出售拐杖,因为价格便宜,就花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当时秭归城中恰好也出了一桩人命案,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
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认出他手中的拐杖是自己父亲的,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
李遥称自己是买拐杖之人,并非凶手。但是差官们在市场上没有找不到那个卖拐杖的人。
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
李遥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4. 韩琦大度,陈万年教子,娘子军,县令挽纤,南岐人之瘿,李遥杀人36。
韩琦大度 韩琦是宋国的忠臣,很有名望。他的亲戚曾献给他一只玉盏,说是由农人从坟墓中得到的,那玉盏的内外,找不出丝毫瑕疵,真是绝世之宝,为此他答谢了亲戚一百两金子,也就格外珍爱这只玉盏。
有次他在家中摆宴,请来了负责漕运的大官们,并特别设置了一桌,上面铺盖著锦缎,将那玉盏放在桌子上,准备用来为座上的嘉宾敬酒。谁知在忽然之间,一个差役不小心碰倒了桌子,玉盏被全摔碎了,在坐的来宾无不惊愕,那人也赶忙趴在地上等候发落。
这时韩琦不动神色地,先笑著对座上的客人说:“东西也总会有破的时候。”随即再对那人说:“你是因为不小心才打破玉盏,又不是故意的,这有什么罪呢?”韩琦的度量,就是如此般的宽大厚重。
37。陈万年教子 陈万年是朝中重臣,病了,把儿子陈咸叫到床前。
教他读书,教至半夜,陈咸瞌睡,头碰到了屏风。陈万年很生气,要拿棍子打他,训斥说:“我口口声声教你,你却睡去,不听我讲,为什么?”陈咸赶忙跪下,叩头说:“爹爹的话,我都晓得,大抵教儿子对上司要拍马屁、讨好啊,如此而已!”陈万年没有再说话。
38.娘子军 唐高祖的第三个女儿,低微的时候嫁给了柴绍。唐高祖率兵起义,柴绍和妻子商量说:“你父亲想平定混乱的天下,柴绍我想迎接起义军的旗帜,一起离开不可以,单独去又担心后方出事,如何打算呢?”妻子说:“你最好赶快离开。
我一个妇女,到那时自己另会有办法。”柴绍立刻走小路赶往太原。
妻子于是回到酃县,拿出家里的积蓄,组建一支军队来呼应唐高祖,士兵有七万人之多,和唐太宗一齐包围了京城,自称是“娘子军”。京城平定后,被封为平阳公主。
39。县令挽纤 有个叫何意于的人,说不清楚是哪里的人了,何意于当官的时候,为益昌县令。
县距离州府四十里,州府的老大、刺史崔朴有一次趁着春天气候好与宾客坐船玩到了益昌,要县令去找几个农民拉纤。何意于县令亲自去拉纤。
崔朴吃惊的问为什么这样亲自拉纤。易于说:“刚到春天,老百姓要么去耕地要么在养蚕,就我没有事,我就来给你拉纤吧。”
崔朴很惭愧,和他的朋友宾客赶快遛走了。 40.南歧人之瘿 南歧处在秦蜀的山谷之中,它的水味儿甘甜,但性质很差,喝这种水的人都生粗脖子病,那里的后代没有一个不是粗脖子。
他们见到外地人来了,男女老少涌去围观,还大声嘲笑他:“真怪呀,这人的脖子怎么这样干枯细瘦?一点也不像我们!”外地人说:“你们那凸在脖子上的东西是一种瘿病。你们不找好药来治病,怎么反而认为我脖子干细呢?” 南歧人听了大笑道:“我们这地方全是这样,哪里用得着去医治呢?” 他们始终不知道自己的脖子是丑陋的。
41.李遥杀人案 北宋时期,有一个叫李遥的随州洪山人,因杀人而亡到秭归县。一天,他在秭归县的市场上,看中了一根柱杖,便买下了它。
谁知他买下此它杖之时,在秭归县却发生一起杀人案,被害者家属四处寻找杀人者。一天,被害人之子,看见李遥所用拐杖,就是他父亲所用的拐杖,于是就告之以官。
李遥因此而被官府抓获。经查验,这个拐杖的确是秭归县那个被害邑民生前所用之物,而它也确实是李遥买来的。
但是当官府领着李遥去寻找卖拐仗之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此人了。官府自然要追问李遥的行止来历,他再也隐瞒不住了,只得向官府交待了自己在随州大洪杀人之经过。
远在随州大洪山的一起杀人案,竟然由一根神秘的拐杖而被破获,此事实在也是太奇怪了,就连沈括这样的大科学家也将它记录了下来,称之为“异事”,为中国刑侦史上留下了千古之谜。 42.贾人食言 有一个商人过河的时候船翻了,他抓住水中漂浮的水草.大声喊救命.附近打渔的渔夫听见后划船过来救他,还划没到商人面前,商人说:"我是有钱的人,如果救了我,我给你一百两银子.可以救我吗?"渔夫听了后把他救上来并送到岸上.商人却给渔夫十两银子.渔夫说:"你答应给我一百两现在却给我十两.这行么?" 商人听后脸上都是怒容.说:"像你打渔,捕鱼捕一天才能赚几个钱.现在你一下子得到十两银子还不满足吗你?"渔夫一声不吭的走了. 又一天,商人渡河船又翻了.渔夫就在落水的商人旁边.看见后说:'这是那个说给钱而给不够的人."没救商人自己划船走了, 没一会,商人沉下去了. 43.秦西巴纵麑 鲁国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带回去烹了它。
母鹿跟着秦西巴叫唤。秦西巴不忍心,放开小鹿还给了母鹿。
孟孙氏回来后,问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哀啼,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了它,把它还给了母鹿。”
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把他召回来,让他担任儿子的老师。
左右的人说:“秦西巴对您有罪,现在却让他担任您儿子的老师,这是为什么?”孟孙氏说:“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又何况对人呢?” 44.鲁恭治中牟 鲁恭担任中牟县令,注重道德教化,不采用刑罚的方式。河南尹袁安听说以后,怀疑这不是真的,派担任仁恕掾的官员肥亲前去核实。
鲁恭陪同肥亲到田间视察,坐在桑树下,有之野鸡经过,停在他们旁边。旁边有个小孩,肥亲说:“你怎么不逮住它?”小孩说:“它正要。
5. 李遥杀人案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
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县城,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人在出售拐杖,因为价格便宜,就花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当时秭归城中恰好也出了一桩人命案,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
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认出他手中的拐杖是自己父亲的,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李遥)受尽拷打。
李遥称自己是买拐杖之人,并非凶手。但是差官们在市场上没有找不到那个卖拐杖的人。
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
6. 李遥杀人案用一个成语概括是什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北宋时期,有一个叫李遥的随州洪山人,因杀人而亡到秭归县。
一天,他在秭归县的市场上,看中了一根柱杖,便买下了它。谁知他买下此它杖之时,在秭归县却发生一起杀人案,被害者家属四处寻找杀人者。
一天,被害人之子,看见李遥所用拐杖,就是他父亲所用的拐杖,于是就告之以官。李遥因此而被官府抓获。
经查验,这个拐杖的确是秭归县那个被害邑民生前所用之物,而它也确实是李遥买来的。但是当官府领着李遥去寻找卖拐仗之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此人了。
官府自然要追问李遥的行止来历,他再也隐瞒不住了,只得向官府交待了自己在随州大洪杀人之经过。远在随州大洪山的一起杀人案,竟然由一根神密的拐杖而被破获,此事实在也是太奇怪了,就连沈括这样的大科学家也将它记录了下来,称之为“异事”,为中国刑侦史上留下了千古之谜。
7. 李遥杀人案北宋时期,有一个叫李遥的随州洪山人,因杀人而亡到秭归县。
一天,他在秭归县的市场上,看中了一根柱杖,便买下了它。谁知他买下此它杖之时,在秭归县却发生一起杀人案,被害者家属四处寻找杀人者。
一天,被害人之子,看见李遥所用拐杖,就是他父亲所用的拐杖,于是就告之以官。李遥因此而被官府抓获。
经查验,这个拐杖的确是秭归县那个被害邑民生前所用之物,而它也确实是李遥买来的。但是当官府领着李遥去寻找卖拐仗之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此人了。
官府自然要追问李遥的行止来历,他再也隐瞒不住了,只得向官府交待了自己在随州大洪杀人之经过。远在随州大洪山的一起杀人案,竟然由一根神密的拐杖而被破获,此事实在也是太奇怪了,就连沈括这样的大科学家也将它记录了下来,称之为“异事”,为中国刑侦史上留下了千古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