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叫做国语,那时候还没有普通话的概念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继续推行注音字母。1930年4月,国民党中常会第88次会议根据吴稚晖的提议,将注音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1932年5月7日,教育部公布了在逐字审改《国音字典》13000余字基础上,以北平地方国音为标准而成的《国音常用字汇》,取代了行之有年的《国音字典》。
为了加快注音字母的普及,1934年3月,南京政府教育部下令公布吴稚晖创作的《注音符号歌》。11月,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第39次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汉字注音铜模应由国家铸造推行案》,次年1月,教育部呈准行政院于该年度教育文化经费中开支二万元,委托中华书局铸造“注音汉字”铅字铜模,以便于印刷普及注音字母之读物。同年,南京政府教育部改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为国语推行委员会,聘吴稚晖为主任委员,以加大国语普及的力度。10月,颁布《促进注音国字推行办法》,规定:国民学校成人班、妇女班及初级补习学校之课本,其文字均使用注音国字;国民学校、初级小学、中心国民学校、高级小学之国语科,其课本生字均用注音国字;一年级上学期应以国语科教育时间一半以上教授注音符号与国音课本,今后凡编辑小学国语教科书,应另以注音符号编辑首册;动员报刊杂志尽量采用注音国字。各书店以注音汉字出版的小学课本、儿童和民众读物约3000万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