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小说中是个作家
很温柔呢
我在厕所洗了把脸,掏出包里简溪的手帕擦干净脸上的泪水,然后把手帕丢进了厕所的垃圾桶。
走出航站楼的时候,我看见了站在门口等我的崇光。
他穿着他喜欢的neil barrett 浅灰色的及膝长风衣,软软的羊毛绒混合织物,永远都可以给人的皮肤非常非常柔软和细腻的触感。他戴着一顶毛茸茸的毛线帽子,稍微遮掩一下他的偶像身份,但他并没有戴墨镜,所以我可以看见他的眼睛,像两面深沉的湖泊,盛满了温柔,和一些难以察觉的悲痛。
风吹过他的眼睛,让他的眼眶变得发红。
他朝我伸出手,站在原地等我。
我走过去抱住他的腰,把脸靠近他的胸膛。
他身上的香味温暖又和煦,但也带着一点点医院消毒水的味道,我想到这里又红了眼眶。我本来以为经过了刚刚躲在厕所隔间里面的大肆哭号、差点引来机场保安之后,我的眼泪已经流完了,但是现在,我在他如同太阳般暖煦的羊绒风衣里,再一嗡嗡嗡地哭起来。
他轻轻地抬起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一下一下地拍着,像当初在医院里,在白被单上和着音乐拍打的样子。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我站在人潮汹涌的航站楼门口。
我越过他的肩膀,看见了暮色里的上海。无数人来到这里,无数人离开这里。这个见鬼的城市,这个永恒的城市。我看见周围年轻的女孩子对崇光投过来疑惑而稍许激动的眼神,也看见夜空中不断冲上天空的飞机闪灯。
在轰隆隆的飞机轰鸣里,我发现崇光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顽劣的少年了。他安静、沉默,像所有那些成熟的男人一样,年轻的脸庞上甚至有些沧桑 ,眼角装点着两个被风雪轻轻吹亮的冬日清晨。
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像小声哼歌一样,说:“没事,我陪你啊。”
我心里的恶毒还没有来得及完全消散,于是我说:“是啊,陪的了一年半年,然后我还得送你。”
他没有说话,安静的站在机场周围上演的巨大的悲欢离合里,风吹不进他的羊绒风衣,他的眼睛藏在我身后,藏在羊毛帽子和浓密的头发下面。我温暖得像要睡过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