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捞外快的意思
“走穴”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演艺界出现的新名词。所谓“走穴” 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走穴”是指“演员为了捞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显然,“走穴”是一种无纪律的谋利行为,早已为公众所诟病。
李咏在2005年以18万元高居主持人出场费榜首,朱军12万元、王小丫12万元、崔永元12万元紧随其后。央视相关人士称,事实上,李咏、朱军、王小丫的品牌价值很高,曾经有人称李咏品牌价值过亿,假使他们出去“走穴”,每次的出场费也绝对不只十几万元。也就是说,像李咏级别的名嘴,出场费都应超过20万元。地方台的主持人在参加社会活动时受到的限制较少,他们获得的出场费一般也不是直接由他们所在的电视台收取。如果不是电视台指派参加的商业活动,出场费就归本人所有,自行缴税。
艺人走夜店在台湾和香港几乎都是没有底线的,所有的大牌,只要有钱都能请过来。比如周华健、林俊杰这类档次的艺人价格大概都在30多万,不时还有演出。一般人们都觉得在夜店演出的主力明星都是那些人气在下滑的艺人,其中就包括刚刚去世的龙方,尽管曾经是一代“奸雄”,但后来演艺事业发展不顺利,只好走夜场赚钱。温碧霞、李丽珍、钟淑惠这些曾经的艳星如今只剩下名气,韶华已逝,所以经常能在夜店看到她们,价位都在几万元。
一般来讲一个普通外科医生的“出场费”800—1000元左右,也有些名医出场费开价3000元到5000元的也不鲜见。外科医生走穴的价码还要受到手术的易难程度而定,同时还有就是“走穴”医生的名气大小,技术的高低等等因素决定着“走穴”医生获得“出场费”的高低。
医生走穴
针对医生“走穴”现象,“走穴”医生所在医院一直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采取各种奖罚措施限制本院医生“走穴”,另一方面又害怕一些业务骨干及精尖医技人员的跳槽等外流,有时候只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办法默许,单从制度上又没有更好的法子加以制约,只能是院方针对“走穴”医生处理起来含含糊糊,医生走起穴来也是羞羞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