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人深醒”﹄的“﹃醒”﹄并非错别字林廉统编中师1981年版和1984年版《语文基础知识》第二章思考和练习五“改正下列词语中的别字”中,有一个词语为“发人深醒”;1993年版统编中师《现代汉语知识》第二章练习五这题仍旧,并要学生加以说明。十几年来,教材一直把“发人深醒”的“醒”判为错别字。《现代汉语知识》第一册1993年版统编《教参》对该词的解答为:“发人深醒·(省)———‘省’是醒悟、知觉的意思。‘醒’表示从酒醉或昏迷中恢复常态。省和醒音同,形、义都不同。”“发人深省”最早见于杜甫的《游龙门奉先寺》诗:“欲觉闻晨钟,令人发深省。”写作“省”固然不错,但把“发人深醒”的“醒”判为错别字则值得商榷。首先,发人深省的“省”解释为醒悟,而“醒”的常用义项之一也是醒悟,一般词典都有收录,在醒悟义上“省”“醒”二字完全相通。中师语文教材和教参不知何故忽略了“醒”字的这个常用义。其次,写作“发人深醒”文从字顺,义理皆通,这种写法早已约定俗成,并为许多工具书所认同。如《现代汉语词典》“发人深省”条就注明“‘省’也作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