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
1、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十六周岁的非精神病人和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即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事责任能力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三种。根据年龄或者智力、精神因素等进行划分。通常16周岁以上就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达到16周岁年龄的人犯罪,将负担的是一种完全的刑事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基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般心智和体力皆已成熟的考虑而作出的推定规定。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与上面所提不同的是,这里所应负的刑事责任年龄,是相对的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仅是犯上述犯罪行为时才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这里也应注意,这个年龄阶段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养。
6、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7、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8、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9、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构成要件:
1、即犯罪的客体、
2、犯罪的客观方面、
3、犯罪的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