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科学”对于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来说是具有全局性的重要观念。尽管我们长期以来把唯物史观看成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标志性贡献,但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科学”的提法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深入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观念,有利于我们更为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到“历史科学”的概念,但正如他们对其他概念的使用一样,由于复杂的原因而往往含义有所不同。综观之,含义主要有二:一是学科划分意义上的,一是科学研究原则与方法意义上的。 历史科学作为区分于自然科学的科学,蕴涵着自己独特的方法,那就是人学或人道主义的方法。历史与自然的区别在于历史是人创造的,而且历史与人的这种创造活动是同一的。历史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人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人和人的本性是在历史活动中逐渐生成的,“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这个意义上说,历史科学就是人的科学,就是广义的人学。反之,一切人文科学都是历史科学。即使是自然,也是为人而存在的自然,有了人类以后,自然史就与人类史相互制约。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乃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历史科学因而成为马克思、恩格斯所谓的唯一的一门科学。恩格斯甚至直接点出,历史科学就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选集4卷241页)。历史科学的人学特色表明:(1)历史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物,是活生生的、现实的,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变化着的人和人的关系。对于那些表面上看来是研究物的科学,我们必须透过物和物的关系看到人和人的关系。(2)历史科学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在于人的存在与更好地存在,最终是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舍此,就将会导致人的异化、自由的丧失、存在的危机。因此,作为一门历史科学,它必须始终关注着人的生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