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紧急避险的行为有:
1、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驾驶员已经无法避免撞车,他可以采取紧急转向等动作,以避免撞向行人或其他的车辆。这可以被视为紧急避险行为。
2、如果一个人在野外迷路,他可能会选择跟随河流走,以寻找水源和可能的救援。尽管这可能会使他偏离原来的路线,但他会解释这样做是为了紧急避险。
3、在自然灾害中,如地震或洪水时,人们可能会采取打破玻璃、打开窗户等行为,以获得更多的逃生时间。这也可以被视为紧急避险行为。为了保护更大的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的风险,而且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行为既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也不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存在现实危险
紧急避险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较大法益而采取的牺牲较小法益的行为,因此要求存在现实危险。这个危险可以是来自自然灾害、犯罪行为、动物袭击等各种形式的危险。
2、危险正在发生
紧急避险行为要求危险正在发生,如果危险还没有发生或者已经过去,那么就不存在紧急避险的行为。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衡量,以确保紧急避险行为是合理的、合法的和道德的。
3、行为不超必要限度
因此紧急避险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较大法益而采取的牺牲较小法益的行为,因此紧急避险行为可能会牺牲较小法益,但是行为必须不超必要限度。也就是说,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以最小代价、最大效果地保护较大法益,不能对较小法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