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的儿童是指18周岁以下的公民,也就是未成年人。
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儿童的年龄界限,只是一个人的成长分为婴儿、幼儿、儿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等阶段。
《新华字典》中儿童中的“儿”为“小孩子”的意思。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儿童”指的是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少年”指的是“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而少男和少女专指年轻未婚的男子和女子,少妇则指年轻的已婚女子。少年犯是指年满14岁不满18周岁的犯人。青年指人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阶段。
教育阶段,通常在幼儿园时称为幼儿,小学时称为儿童,中学时称为少年,大学时则称为青年(五四青年是一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