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字典中一到十的写法: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这种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大写数字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出来的,武则天承袭了民间的写法,大量使用大写数字,使之广泛化,普及化。
朱元璋出于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整饬,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强制性实施完整的大写数字,从而完善并规范了大写数字的应用。大写数字多出现于银行的收据中,这样会有效的防止数字被涂改而伪造收据。
计数的数目字用大写,是自古一直沿用到现在的。虽然解放之后有些账目逐渐改用阿拉伯数字,但是重要账目、支票汇款、股票、国债票据仍然使用大写汉字数字。
关于大写数字的起源,有隋唐、武后、宋代等几种说法,其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是清代顾炎武的说法: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大写数字书写规则: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