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词典》定义:建筑物通称“建筑”。一般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游玩、观赏或其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例如,工厂、住宅、厅堂馆所、亭台楼阁、畜禽棚舍和纪念性建筑等。 构筑物通称“建筑”。一般指生产过程中所必须有的附属建筑设施。例如,烟囱、水塔、冷却塔、变电站、栈桥、筒仓等。也指建筑物以外的其它建筑产品,包括道路、桥梁、运河、上下水道、水库、矿井、铁道、塔等。构筑物一词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从国外译入,专指与人们生产和生活活动无直接接触的工程结构。 《石油化工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定义构筑物的内容: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钢框排架结构、塔型设备基础、反应器和再生器框架、常压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球形储罐基础、冷换设备和卧式容器基础、管式炉基础、裂解炉构架及基础、管架、排气筒和火炬塔架、冷却塔结构、水池、钢筋混凝土筒仓及造粒塔、烟囱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 《石油化工建(构)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定义化工生产装置构筑物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