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相释义:(1)佛教语。指宇宙事物的真相或本然状态。(2)真相。
(1)引《法华经·方便品》:“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
南朝梁慧皎《高僧传·义解·支遁》:“追踪马鸣,蹑影龙树;义应法本,不违实相。”
宋王安石《寄国清处谦》诗:“我欲相期谈实相,东林何必谢刘雷。”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二:“话说人生荣华富贵,眼前的多是空花,不可认为实相。”
清龚自珍《妙法莲华经四十二问》:“佛不坏假名而说实相。”
吕澄《中国佛教源流略讲》第五讲:“实相是佛教的宇宙真理观。”
(2)引?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此正满洲行政之实相也。”
文献记载
《佛学大词典》
附:实相《佛学大词典》梵语dharmata^、bhu^ta-tathata^。
原义为本体、实体、真相、本性等;引申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或真实之理法、不变之理、真如、法性等。此系佛陀觉悟之内容,意即本然之真实,举凡一如、实性、实际、真性、涅盘、无为、无相等,皆为实相之异名。
以世俗认识之一切现象均为假相,唯有摆脱世俗认识才能显示诸法常住不变之真实相状,故称实相。
据南本大般涅盘经卷三十六、大智度论卷三十二之意,一切诸法之各别相(如地之坚相、水之湿相、火之热相)皆为虚妄,一一皆可破可坏;相对于此,无漏智所证之实相则离虚妄之诸相而平等一如,在妄情之中,实相悉皆不可得。
在鸠摩罗什之翻译中,‘实相’亦包含空之意义,龙树以来强调为佛教真谛之内容。而‘诸法实相’之说,为大乘佛教之标帜(即法印),亦即相对于小乘佛教所立之三法印(无常、无我、涅盘),大乘佛教所立者称为实相印。
一切诸法之真实相状,称为诸法实相,其内容虽依各宗而异,然自其各宗之立场判断,凡被视为最后而究竟者,俱以此语表示之。此实相之相状,一般认为不得以言语或心推测之。
在此一立场发展之下,至天台宗,则以最完全的自我发现,谓之诸法实相,亦即泯除本质(理)与现实(事)之差别,一切诸法完全调和之世界,于迷妄之凡夫中,亦可体现崇高之佛境界,表现出现象即实在、差别即平等之精神。
禅宗以为诸法实相乃佛祖之现成或本来面目;净土宗以阿弥陀佛之名号为实相法;密宗则有声字实相之说。
又日本日莲宗将实相解释为本门之题目等,将真如之实相引至现实,论二者之融合相即,此即自理论上阐明大乘佛教肯定现实之态度。[中论卷三、大般涅盘经疏卷三三十、注维摩诘经卷三、大日经疏卷一、往生论注卷下、维摩经义记卷四末、法华经文句记卷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