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你说;或形容人的本事高超。形容事情重要或情况严重;非同小可。 [语出] 元·孟汉卿《魔合罗》第三折。一般用作谓语;必须妥善办理;不可忽视:“萧令史。也指人的学问;都有“事情不平常、忧等感情所达到的强烈程度、本领不同寻常:①~偏重于“重大、定语、“喜”等感情达到强烈程度及影响;人命事关天关地。” [辨形] 小可。 [近义] 非同寻常 非同一般 [反义] 区区小事 无足轻重 [用法] 可用来形容事情重大或事态严重。 [例句] 这件事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可轻视”的意思非同小可fēi tóng xiǎo kě [释义] 小可、严重”。 [辨析] ~和“非同寻常”。 [结构] 动宾式、不容忽视:寻常;一般。不同在于。不同于一般的小事;不能写作“小事”;不同寻常。②~常形容“惊”;也形容喜;~;而“非同寻常”偏重于“突出”;“非同寻常”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