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会记得,蒋干、鲁肃、诸葛亮这些人都说过的一句话———“凭某三寸不烂之舌”。这句话,在元明之间的小说话本中,是常用熟语,重复率之高令人觉得作者的才短辞乏。这句话到今天仍有人用。
《辞海》《辞源》和《汉语大词典》以及上海辞书出版社的两种成语辞典,在解释这个词的出处时,都分别引用《史记》的《留侯世家》、《平原君传》及扬雄的《解嘲》等,但这些汉代典籍都仅作“三寸之舌”。很明显,在汉代,“三寸之舌”确是形容长舌能言,但未有不烂之说。为何到了元明之间的小说话本,忽然加了“不烂”二字呢?上面的各种辞书对此都未作出解释。
其实,三寸不烂之舌一语,融合了两个典故,有两个来源。舌不烂,源于晋代高僧鸠摩罗什的故事。据现存典籍,最早见于南朝梁时慧皎所著《高僧传》卷二的《鸠摩罗什传》。鸠摩罗什原为天竺人,后来中国弘道,居中国佛教史上四大译经家之首。他“神情朗彻,傲岸出群,应机领会,鲜有伦匹者。”他临死前对自己一生的译述作了十分自信的评价,并发誓说:“若所传无谬者,当使焚身之后,舌不焦烂。”到他死,依天竺国的葬礼,以火焚尸,果然唯舌不烂。这是印证了他舌耕传道的坚确不欺。但这里与善辩无关。
到了唐初修《晋书》,修史者多“文咏之士”,他们在为鸠摩罗什作传时,多渲染他放浪不检,妙算善喻的故事,而对《高僧传》中的那一段故事未作完整理解,删去了什师对自己译述的评价和誓言———这本是舌不烂的重要前提,结尾时只写:“死于长安,依外国法以火焚尸,薪灭形碎,唯舌不烂。”这就给人以这样的印象:这个花和尚真个是妙舌无敌,经火不灭。就如广州俚语说的:死剩把口。
后来,不烂之舌与三寸之舌合并成“三寸不烂之舌”,在这两层的定语中,三寸是量,不烂才是质,所以解释此词时尤其不可忽略。现试考释如此,供读者和辞书的修订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