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字开头的四字成语有3个,具体如下:
1、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出自:《晋书杜预传》:例直易见,禁简允犯。
2、例行公事:按照贯例应处理的公事;比喻走形式。出自:清吴趼人《痛史》第13回:那一种凌虐苛刻看的同例行公事一般,哪里还知道这是不应为而为之事。
3、例行差事: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出自:杜鹏程《保卫延安》第六章:“在还要来查对一番,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例行差事罢了。
带例字的成语
1、不乏先例: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
2、发凡起例: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3、格于成例: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
4、举例发凡: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指分类举例,说明全书的体例。
5、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6、史无前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指前所未有。
7、下不为例: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表示只通融这一次。
8、有例可援:有成例可以援引。
9、诸如此例:许多像这样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