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剑:买犁卖剑;汉语成语,拼音是mǎi lí mài jiàn,意思是原指放下武器,从事耕种。后比喻改业务农或坏人改恶从善。出自宋·陈亮《贺新郎·怀辛幼安用前韵》。成语出处宋·陈亮《贺新郎·怀辛幼安用前韵》词:“天下适安耕且老,看买犁卖剑平家铁。”
成语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休战示例宋苏轼《张作诗送砚反剑乃和其诗卒以剑归之》:“斩蛟刺虎老无力,带牛佩犊吏所诃。”《陈书·世祖纪》:“自顷寇戎,游手者众,民失分地之业,士有佩犊之讥。”
汉宣帝时,渤海地区灾荒严重,人民饥不得食,无以为生,于是持刀举剑起义。为了平息人民的起义烽火,朝廷派龚遂到渤海地区去任太守。龚遂到任以后,一方面下令各县停止大规模地捕杀,对方下武器的人概不追究;而对持戈拿刀行劫者,严加惩处。
要求普遍诱导民众有刀剑者,“卖剑买农具,卖刀买犊”,从事生产自救。农民在官吏的诱导下,卖掉刀剑,买回耕牛、农具,从事辛勤的农业耕种。人民生活从此逐渐有所好转。后来人们引用“卖剑买牛”比喻改业归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