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语解释
“生杀予夺”分别指生存、杀害、给予、夺取。根据《周礼.春官.内史》记载,周朝内史掌管:爵、禄、废、置、杀、生、予、夺等八柄,后来“生杀予夺”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
生:让人活;杀:处死;予:给予;夺:剥夺。形容封建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二、成语出处
1、宋.苏洵〈上皇帝书〉:“其一境之内,所以生杀予夺,富贵贫贱者,皆自我制之,此固有以臣妾之也。”
2、《元史.卷四七.顺帝本纪十》:“一应军机政务,生杀予夺,事无轻重,如出朕裁。”
3、《明史.卷二四四.杨涟列传》:“陛下春秋鼎盛,生杀予夺,岂不可以自主?”
4、《东周列国志.第九七回》:“夫制国之谓王,生杀予夺,他人不敢擅专。”
5、《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6、《北史.卷九二.恩幸列传.穆提婆》:“自外杀生与夺,不可尽言。”
7、唐.杜牧〈上宣州崔大夫书〉:“今藩镇之贵,土地兵甲,杀生予夺,在一出口。”
三、成语用法
联合式;作定语、宾语;含贬义;语义说明:?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使用类别: 指统治者的大权,用在“生死大权”的表述上。多用于反动统治者,也可用于其他有权势的人。
四、成语应用(造句)示例
1、落在敌人手中的俘虏,生杀予夺全由他人决定。
2、在君主专制的社会,君王对臣民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3、这个暴君大权在握,生杀予夺全凭一己喜怒,因此没有一个人不惧怕。
4、在这个专制的国家中,执政者握有生杀予夺之权,人民毫无自由权利可言。5、人们对这里野生动物的生杀予夺,使这里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
五、成语同义词
杀生与夺、予夺生杀、生死与夺、?草菅人命
六、成语反义词
壮烈牺牲、人微权轻
七、成语典故
《周礼.春官.内史》
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讷访,以诏王听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八、其它
拼音: shēng shā yù duó
英文: hold power over somebody's life and de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