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代文言文中“走”“趋”的区别
一、行走速度不同
1、走:本意是疾速而行,奔跑。
2、趋:礼貌性的小步快走,表示恭敬。
二、意思不同
1、走:“走”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跑”
2、趋:“趋”就相当于“走”的意思。
三、走拼音:zǒu
释义:
1、行:走路。走步。
2、往来:走亲戚。
3、移动:走向(延伸的方向)。走笔(很快地写)。钟表不走了。
4、往来运送:走信。走私。
5、离去:走开。刚走。出走。
6、经过:走账。走内线。走后门。
7、透漏出去,超越范围:走气(漏气)。
8、失去原样:走形。走样。
9、古代指奔跑:走马。不胫而走。
10、仆人,“我”的谦辞:牛马走(当牛作马的仆人,如“太史公走走走。”)。
四、趋拼音:qū
释义:
1、快走:趋走。趋进。趋前。趋奉。趋翔(快走像鸟展翅飞翔)。趋炎附势(奔走于权贵,依附有权势的人)。趋之若鹜(像野鸭子一样成群地争着去,含贬义)。
2、归向,情势向着某方面发展:趋向。趋势。大势所趋。
3、鹅或蛇伸头咬人。
4、追求,追逐:趋时(追求时髦)。趋利。趋光性。
扩展资料
汉字笔画:
相关组词:
1、走笔[zǒu bǐ]
很快地写。
2、走色[zǒu shǎi]
落色。
3、走电[zǒu diàn]
跑电。
4、走题[zǒu tí]
做诗文或说话离开了主题:说话走了题。
5、奔走[bēn zǒu]
急走;跑。
2. 古代文言文中“行”,“奔”,“趋”,“走”的区别是什么汉语中,“行”“走”“趋”“步”四个词,均与行走有关,但意义不尽相同。
“趋”,《释名》:“疾行曰趋”意即小步快行。“趋”是恭敬的表示,晚辈见到尊长、臣子朝见君王一定要“趋”,以表敬意。触龙朝见赵太后,“入而徐趋”,“趋”是行朝见礼。“徐趋”是因触龙“病足”,虽“趋”,但比常人动作表现得缓慢。
“走”,甲骨文上像人甩开手脚,下像足之形。从字形看,人两手摆动的幅度很大,像跑起来的样子。因此,古汉语中“走”的本义即“跑”。“叶公见之,弃而还走”,“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中的“走”都是“跑”的意思。“不得疾走”,是触龙说自己跑不动了。
“奔”,急走,跑。
“行”,甲骨文像四通八达的道路形。道路是供人行走的,所以“行”引申为“行走”。《桃花源记》中有“缘溪行”,就是“沿着溪边走。”“恃辇而行”表明“行”是泛指行走,坐车辇也可说“行”。
“步”,甲骨文由两只脚的象形符号重迭而成,表示两脚一前一后走路的意思。本义是“两举足也”,即两步为步。用作动词,表示散步。《释名》:“徐行曰步。”成语“亦步亦趋”即源于此。乃自强步“,即触龙强打精神散步。
3. 问:在文言文里,“走”有跑的意思,那么请举例几句走,本义:跑
走,趋也。——《说文》
来朝走马。——《诗·大雅·緜》
某将走见。——《仪礼·士相见礼》
险其走。——《左传·昭公二十三年》
若蝉之走明火也。——《吕氏春秋·期贤》
在位者皆反走辟。——《大戴礼记·诸侯迁庙》
扁鹊望 桓侯而还走。——《韩非子·喻老》
兔走触株,折颈而死。——《韩非子·五蠹》
夸父与日逐走。——《山海经·海外北经》
双兔傍地走。——《乐府诗集·木兰诗》
飞沙走砾。——明· 袁宏道《满井游记》
录毕,走送之,不敢稍愈约。——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4. 文言文中趋是什么意思“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合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报任安书》)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三国志·魏书·吕布传》)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至”“到”等。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
可译为“在”。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棰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以”“把”等。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向”。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