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护现象的定义如下:
“官官相护”是一个成语,形容官员之间相互保护、相互掩护的现象。它通常用来指代官僚主义、权力寻租、腐败等问题,也可以用来形容官员之间互相庇护、互相合谋的现象。
成语故事
曹州于家屯那个地方,有个财主名叫于朝栋,他有两个儿子。有一年秋天,他家被强盗抢了一次,于家即到官府报案,结果有两个小强盗被捉去杀了,因而强盗与于家结了仇。强盗为了报复,在一次抢劫之后,把一部分赃物悄悄地放进于家一间放杂物的屋子里。
曹州长官玉贤带领人马追捕强盗,途中在于朝栋家搜出了强盗所藏的赃物,于是不由分说,将于朝栋父子三人抓去。此事明明是冤枉,但曹州府玉贤既不调查核实,又不听从下人的意见,硬把于朝栋父子三人放在站笼里活活折磨死了。于朝栋等死后,众人愤愤不平。
不久,众人议论开了,有的人建议:此事应往上告,要上面重审。有人却不同意这样做。理由是:民家被官家害了,除了忍受,没有别的办法。倘若上告,照例仍旧发回来审问,这样又落在他手里,岂不是又要倒霉吗?当时又有人建议,请于朝栋的女婿去上告,因他是秀才,知书识理,一定有办法。
于朝栋的女婿对众人说:“我去是很可以,只是于正事无济,反叫站笼里多添一个屈死鬼。你想,抚台一定要发回原官审问;纵然派个委员前来会审,官官相护,他是官,我们是民,这宫司打得赢打不赢呢?”众人听了,觉得很有道理,没有办法,只好罢了。
成语寓意
官官相护这个故事揭露了封建时代官官相护、欺压百姓的腐朽的社会现象。可是,封建的遗风至今尚未绝迹。喜欢搞“官官相护”的人,群众观念淡薄,他们不是保护广大人民,而是庇护少数人;不是为群众谋利益,而是为少数人谋私利。
“官官相护”这也是派性,是对人民的派性,这种派性,就是通常所说的衙门作风,都必须在否定和反对之列。在现代社会,只能实行一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说,干部犯法,与民同罪。“为公犯法”只能是妄图推卸和减轻法律责任的歪理,还是早点收起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