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禁止在广告中篡改成语(如“晋善晋美”,“咳不容缓”等),他们的目的是保护中华文化。斯心,诚是善心;斯行,实是恶行。他们发布的这则行政命令,充分地暴露了他们的无知,因为故意使用白字(即错别字)是一种修辞格,叫做“飞白”,飞白是一种根据语言表达的需要,将明明知道是错误的语言,故意如实地记录或仿效的修辞格。“晋善晋美”,“咳不容缓”就是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第一个运用了字音飞白,第二个则是字音飞白和字形飞白的结合,除此之外,还有语意飞白和逻辑飞白,在这里不做赘述。飞白是一种正常的修辞方法,如果说它对孩子学习成语产生了误导,那只能说明是孩子本身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所致。就如同我们运用拟人修辞格,“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高空去迎接那雷声。”(高尔基《海燕》)作为一个没有学习过拟人的孩子,他就不会了解为什么波浪可以歌唱。难道我们可以说,拟人对于孩子的学习产生了误导吗。在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禁止使用拟人呢。显然,这是不可以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告诉孩子们,有一种修辞叫“飞白”,它通过故意为之的错别字或者语病来达到某种艺术效果,并且告诉孩子们,在不飞白的情况下,成语的写法是怎样的。就像我们告诉孩子们高尔基的《海燕》用了一种拟人的修辞手法,而现实生活中,波浪是不能歌唱的。再回到“晋善晋美”的问题上,实际上这个广告做得非常棒,2011年,山西省征集旅游主题宣传口号,经过4个多月的海选、复选和投票,“晋善晋美”这四个字最终胜出。“晋善”,蕴含着山西人善良、朴实、诚信的优良品格;“晋美”代表着山西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与壮美的自然风光,而且这句口号非常有文化底蕴,有诗意。我们希望广电总局尽快认清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错误,还我们一个自由表达的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