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zēng shēn shā rén)
解释:比喻流言可畏。
出处:《战国策·秦策二》:“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
示例:这冤怎申,硬叠成~。 ★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
孟子的妈妈在家里织布,这时候慌张地跑进一个邻居来,紧张地对孟母说:“你儿子杀人了,已经被抓住了!”孟母不动声色,继续织布:“我了解我儿子,他不会杀人的。”
过了不久,又有一个邻居跑进来:“孟子杀人了,已经被抓住了。”虽然那时候的法律有连坐的规矩,如果孟子杀人,孟母会同样会被抓去服刑,但是孟母对儿子的信任和了解不是这些邻居可以想象的,孟母继续织布:“我了解我的儿子,他不会杀人的!”
又过了一会,跑进来一大堆邻居:“孟子杀人了,已经被抓住了!”孟母惊慌失措,再信任儿子,也不至于大家一起来捉弄自己吧,何况今天又不是愚人节。孟母二话不说,放下手里的活,爬墙逃跑……
后来,孟母才知道,邻居们都错了,杀人的是一个叫孟梓的人,听过去和孟子一样。
这就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