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弄理解“格物致知”这个使用更广泛的概念!“格物致知”是程朱理学的一个核心思想。
格物致知:谓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为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之 一。语出《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郑玄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於善深,则来善物;其知於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
词 目 格物致知
发 音 gé wù zhì zhī
释 义 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 处 《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其次说“守仁格竹”,王守仁(王阳明)明朝中期人,开始信奉程朱理学,于是对着家门口的竹子,想“格物致知”获得事理,7天不吃不喝,什么理也没格出来,反倒病倒了,于是开始怀疑程朱理学,后终于提出“心即是理”“心外无理”“理在心中”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