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是从教育作用的性质划分的,亦称为积极功能与消极功能。
正向功能是针对教育作用产生的积极的良好的效果而言;
负向功能是针对教育作用产生的消极的不良的后果而言。
“功能”在日常用语中,常常是“作用”的同义词,但“作用”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它是根据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来判断的。
“功能”则指事物或方法内含的、可能实现的有效作用。功能是指一事物或方法对于其它事物的作用。某一事物或方法的功能是它的自身所内含的。功能在具有功能的事物或方法未与其作用对象发生关系时处于潜在状态。潜在状态的功能是否能变为现实还受对象的状态及环境条件影响。
教育看作是一个人为的事物,其功能是在“期望”的、“潜在”的和“现实”的三个不同的功能存在形态上开展的。
“期望”的功能存在于人的意识和愿望之中;“潜在”的功能存在于教育的实际结构之中;“现实”的功能存在各地方教育的实践之中。
扩展资料:
例如:
1、教育对文化的正向功能
第一,教育具有文化的传递的功能。文化是人类在活动中创造的,对个体来说是后天习得的,它不可能通过遗传的方式延续,而只能通过传递的方式发展下去。
第二,教育具有文化选择的功能。文化选择是文化变迁和文化发展的起始环节,它表现为某种文化的自动选择或排斥。
第三,教育具有文化更新与创造功能。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教育不仅负有对既有文化的传递功能,还具有更新、创造文化发展的功能。
第四,现代教育的开放性还促进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2、教育对文化的负向功能
在现实中,它表现为:传递保守的文化传统,造成人们唯科学主义思维模式,强化种族中心主义特定的范围和地区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