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经济核算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将服务业视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包括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之外的所有其它十五个产业部门。即,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住宿和餐饮
5、金融业
6、房地产业
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水利、环境和公***设施管理业
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1、教育
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公***管理和社会组织
15、国际组织。
服务业与其它产业部门的基本区别是,服务业生产的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
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在日常应用上是有区别的。一般地,通过国民经济具体产业部门如农业、工业、建筑业等来描述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服务业”;通过国民经济产业发展层次如第一次产业(简称第一产业,下同)、第二产业等描述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第三产业”。
需要说明的是:
1、服务业有服务产业和服务事业之分。以增值为目的提供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集合叫服务产业;以满足社会公***需要提供服务产品的政府行为集合叫服务事业。
2、旅游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相对独立的服务业部门。除旅行社活动隶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服务业小类外,其它如旅游设施建设、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旅游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等活动均分属于其它产业部门范畴。这与流行使用概念有明显差别。
准确地说政府机构并不算服务业。其实这就是政府机关不属于第三产业的证据。因为所谓的第一、二、三产业说的都是产业。何为产业?在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中,产业主要指经济社会的物质生产部门,一般而言,每个部门都机制专门生产和制造某种独立的产品,某种意义上每个部门也就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部门,如“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由此可见,“产业”作为经济学概念,其内含与外延的复杂性。
扩展资料: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电子信息时代的产业总称。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一般认为服务业指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2013年5月第二届京交会暨全球服务论坛北京峰会上,李克强指出要最大限度“松绑”服务业。
参考链接:服务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