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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区的历史沿革

新邵名县,始于公元1952年,因系新化和邵阳县地析置,故取两县县名的首字命名。县境春秋战国时属楚国。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灭楚,初设楚郡,后置长沙郡,县境属之。

汉高祖五年(202)置长沙国,领13县,县境分属昭陵县和益阳县。汉平帝元始五年(5)析昭陵县置昭阳候国,分属昭陵县、昭阳候国、益阳县。

东汉,分属昭陵县、昭阳县、益阳县。

三国初属蜀,后属吴。吴孙皓宝鼎元年(226)置高平县,县境分属昭陵、昭阳、高平县。

晋武帝以父讳昭,改昭为郡,太康元年(280)改高平曰南高平,后又复称高平。县境分属邵陵县、邵阳县、高平县。

南朝陈,邵陵、高平两县并入邵阳县,县境属邵阳县。

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7)萧铣占邵阳。置建州,并复邵陵县。县境分属邵阳、邵陵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改建州为南梁州,七年,又将邵陵并入邵阳,太宗贞观十年(636)更南梁州为邵州,领邵阳、武冈二县,县境太部属邵阳县,小部为梅山峒地。

五代后晋高祖天福年间(936-941)楚文昭王马希范改邵阳县为敏政县,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947),楚废王马希广复称邵阳县,县境大部属邵阳县,西北部为梅山峒地。

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3日,成立邵阳县人民政府;10月21日,成立新化县人民政府。随之,县境分属于邵阳县和新化县的区人民政府相继建立。

1951年11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邵阳县人民政府新邵办事处,办事处行使县级政府职权。1952年3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52)府民行创字第006号令:奉中南军政委员会2月24日电转中央政务院2月16日电令,批准设立新邵县。4月1日,撤邵阳县人民政府新办事处,成立新邵县人民政府,属邵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县治设酿溪。

1977年10月,划属涟源地区(1982年12月改名娄底地区)。

1983年8月改属邵阳市,至今未变。

1952年全县面积为1893平方千米,合284万亩,有319个乡、镇,104863户,400550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11.6人。嗣后,同相邻县市接壤的一些村、乡归属多次变动。

1978年-1989年,全县面积为1792平方千米,较1952年减少5.3%,。1989年有196789户701490人。人口较1952年增加75.15%,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增至391.5人。

新邵县目前正在整县建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