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大全网 - 成语解释 - 汉代管理长安的官员是什么官职?

汉代管理长安的官员是什么官职?

汉代直接管理长安的官员是长安县令和长安县尉,间接管理长安的官员是京兆尹和京辅都尉。

汉代的官职及他们的职责和地位如下

皇帝:相当于国家主席兼中央军委主席

丞相(相国):相当于国务院总理

太尉(大司马大将军):相当于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

御史大夫: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长兼最高人民检察院长

治粟内史(大司农):相当于财政部长兼农业部长兼中央人民银行长

廷尉:相当于民政部长兼司法部长兼公安部长

典客(大行):相当于外交部长

太仆:相当于交通部长

奉常(太常):相当于文化部长

郎中令(光禄勋):相当于国防部长

少府:相当于国家税务总局长

郡太守:相当于省长

京兆尹:相当于直辖市长

左冯翊:相当于直辖市长

右扶风:相当于直辖市长

国内史:相当于自治区长

西域都护:相当于特别行政区长官

县令:相当于地级市长

县长:相当于县级市长,县长

还有,汉代的地方国家机构只有郡县两级,县以下的区划不设国家机构,县以下的区划的管理人员不属于国家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