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恐怖主义 什么是恐怖主义?这个词,过去比较陌生,自从美国发动“反恐”战争以后,这个词的使用频率空前高涨起来。为了弄清楚对这个词意的准确理解,笔者查阅了《词典》、《辞海》,以及《政治学词典》、《哲学词典》、《历史学词典》、《法学词典》等多部词典,都没有这个“恐怖主义”的词条,但《词典》里倒是有“恐怖”和“主义”两个单列的词条。 “百度”搜索里有“恐怖主义”一词。它的解释是:“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但笔者觉得这个解释也牵强附会,说来说去,它也是把“恐怖”落到“手段”上,而不是“主义”上。 据说,联合国还给“恐怖主义”定了个“三要素”的调子,即:非法暴力、具有政治动机、滥杀无辜。对于这三条,不同性质的国家和不同性质的阶级,会有不同的解读。比如,“非法暴力”的“法”是哪个阶级的法?由谁制定?对谁有利?刚刚发生的干涉、侵略利比亚的1970号、1973号决议,是不是“合法”?所谓国际法院刚刚发布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的逮捕令,是不是“合法”?如果承认是“合法”,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正义和公平?还有什么安全感?还有什么不是“非法暴力”?所谓“政治动机”,战争就是暴力,暴力造成恐怖,而战争则是政治的继续,自然就存在“政治动机”。问题的关键是这个“政治”的属性决定着这个“政治动机”是否有理。至于“滥杀无辜”,这个比较好理解,难的是由谁来界定“滥杀”和“无辜”的标准。美国侵略伊拉克战争,10年来有100多万伊拉克人民死于美军的战火之下,这是不是滥杀无辜?如果是,为什么美国和许多国家的统治阶级不去谴责美国滥杀无辜?而只对“9·11”事件的“滥杀无辜”进行谴责?看来离开对战争性质的分析和界定,离开对阶级斗争的分析,就没有是非标准。所以,笔者认为,这个联合国的“三要素”是不可信的。 网上有文章提出,马克思主义与恐怖主义是格格不入的,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反对恐怖主义。笔者感到这个问题重大,就查阅了马克思主义一些著作,看看我们的老祖宗对“恐怖主义”是怎样论述的:
马克思在1848年12月15日发表于《新莱茵报》的《资产阶级和反革命》一文就谈到恐怖主义:“在这两次革命中,资产阶级都是实际上领导运动的阶级。无产阶级和那些不属于资产阶级的城市居民阶层,不是还没有与资产阶级不同的任何单独的利益,就是还没有组成为一些独立发展的阶级或一个阶级的几个部分。因此,在它们起来反对资产阶级的地方,例如1793年和1794年在法国,它们只不过是为实现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斗争,虽然它们采用的是非资产阶级的方式。全部法兰西的恐怖主义,无非是用来消灭资产阶级的敌人,即消灭专制制度、封建制度以及市侩主义的一种平民方式而己。”接下来,马克思又说:“这两次革命不仅反映了它们本身的发生地区即英法两国的要求,而且在更大得多的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整个世界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21页)笔者理解,马克思在这里并不是简单的一概地反对恐怖主义,而是肯定了这两次革命中“平民方式”的“恐怖主义”对于消灭封建制度的进步要求和进步作用。 而在马克思写这篇评论的一个多月之前的1848年11月7日,他在另一篇《反革命在维也纳的胜利》评论中,针对法国工人阶级在当年二月革命后被“无止境的摧残”和6月革命失败后被“无结果的屠杀”,又愤怒地指出:“仅仅这种反革命的残酷野蛮行为就足以使人民相信,只有一个方法可以缩短、简化和集中旧社会的凶猛的垂死挣扎和新社会诞生的痛苦,这个方法就是实行革命的恐怖。”(上书第318页) 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已经在此文前8个多月(1848年2月)出版的《***产党宣言》中体现出来:“***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马克思的《资本论》、恩格斯的《论权威》说得更为经典:“暴力是孕育着每个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资本论》第1卷第828页)“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 除此之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恐怖、恐怖主义、暴力、暴力革命问题还有众多论述。例如: “君主国当然决不敢进行革命的战争、决不敢发动全民起义和实行革命恐怖。它宁可跟自己的最凶恶的但出身相同的敌人讲和,而不愿同人民联合。”(《马
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38~339页) “无产阶级党用这种独立行动所能得到的成就,比起几个反动分子参加国民议会所能造成的害处,是重要得多。如果民主派一开始就坚决地用恐怖手段对付反动派,那么,反动派在选举中的作用预先就被消除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89页) “表现于1849年12月20日由加尔省选出一个红色议员来代替一个去世的保守派的议员,而加尔省原是保守派的乐园,是1794年和1795年对***和党人施行最恐怖的暴行的地方,是1815年白色恐怖的中心,在这里公开杀害过自由主义者和新教徒。”(《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74~475页) “愤恨资产阶级专政,要求改造社会,要把民主***和机构保存起来为实现这种改造的工具,团结在作为决定性革命力量的无产阶级周围,——这就是所谓社会民主党即红色***和国党的一般特征。这个‘无政府党’——如它的敌人所称呼的——正和秩序党一样,是各种不同利益的联合。从对旧社会的无秩序加以稍微改良到把旧社会的秩序推翻,从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到革命恐怖主义,——这就是构成‘无政府党’的起点和终点的两个极端间的距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77~478页)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些论述中谈到的恐怖、恐怖手段、革命恐怖、白色恐怖、恐怖主义和革命恐怖主义;暴力、革命暴力、反革命暴力和暴力革命,都是有鲜明阶级性的。核心是用革命阶级的恐怖和暴力来消灭反动阶级的恐怖和暴力。 毛主席说:“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8页)可以说,暴力革命是一切革命阶级夺取政权的一般规律。 网上有文章为了说明恐怖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对立,引用了列宁这样一段话:“我们党进行了20多年的斗争,反对把恐怖主义当做策略,这是正确的。但不应忘记,对这个斗争是同反对机会主义的残酷斗争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机会主义总是反对被压迫阶级对压迫者使用任何暴力。我们则始终主张在其中并且配合这种斗争使用暴力。”(《列宁全集》第28卷第190页)对这段话应该怎么理解呢?笔者认为,第一,列宁是在瑞士民主党代表大会上讲这番话的,就是说他是针对无产阶级政党——社会民主党,而不是针对党外人士说这番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