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简称SPE),在欧洲通常称为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是指由发起人建立、接受发起人的资产组合,并发行以此为支持的证券的特殊实体,其职能是购买、包装证券化资产和以此为基础发行资产化证券。建立SPE是证券化的中心环节。它的基本操作流程是从资产原始权益人(即发起人)处购买证券化资产,以自身名义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再将所募集到的资金用于偿还购买发起人基础资产的价款。
SPE的功能:
1、资产证券化
20世纪70年代,资产证券化开始出现于美国并迅速发展。所谓资产证券化就是把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收人流的资产出售给一个独立实体SPE,由SPE以这些资产为支撑发行证券,并用发行证券所筹集的资金来支付购买资产的价格。SPE在资产证券化运作中处于一个核心的地位。通常SPE被用于贷款证券化。例如,一家银行希望发行一项抵押贷款担保证券(MBS),该证券的支付来自于一个贷款池。然而,这些贷款需要与银行的其它债务合法分离。这就需要建立SPE,然后将贷款从银行转移给SPE。
2、风险隔离
可以利用SPE将高风险资产从母公司合法分离出来,并允许其他投资者分摊风险。
3、金融工程
SPE经常被用于复杂的金融工程方案中,主要目的是避税或处理财务报告。
4、规则规避
有些情况下建立SPE可以躲避规则限制,例如与资产所有权的国别有关的规则限制。
SPE发挥功能的前提是其不被纳入发起公司的合并报表的范围。否则,与发起公司的交易将因合并而抵消,就丧失了表外融资、隔离风险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