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可以使用有意义的词语、数字、缩写、分类、下划线和连字符来命名。
文件名是文件存在的标识,操作系统根据文件名来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不同的操作系统对文件命名的规则略有不同,即文件名的格式和长度因系统而异。为了方便人们区分计算机中的不同文件,而给每个文件设定一个指定的名称。由文件主名和扩展名组成。
命名文件时,最好使用能够描述文件内容和作用的有意义的词语。文件名除了要反映文件内容,还可以蕴含其他有用信息。下划线和连字符是常用的分隔符,可以用来分隔有意义的词组。为了让文件名更加简短,也可以使用一些常用的缩写。如果需要将文件进行分类,可以使用类别名称作为文件名的前缀。要避免使用特殊符号,特殊符号可能会导致文件名错误。
文件名命名规则如下:
1、文件名最长可以使用255个字符。
2、可以使用扩展名,扩展名用来表示文件类型,也可以使用多间隔符的扩展名。
3、文件名中允许使用空格。
4、windows系统对文件名中字母的大小写在显示时有不同,但在使用时不区分大小写。
5、UNIX/LINUX系统区分文件名的大小写,而有些系统则不区分如:MS-DOS和WINDOWS。UNIX/LINUX系统中,hello.c文件与helloc文件对于系统来说没有什么区别,加上了扩展名.c与不加都一样,系统都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文件。只是用户加上.c后,方便用户明白那是c语言源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