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帮忙,写一条法理名言,并理解其含义!
mumuxmb LV5
2015-11-09
满意答案
wang王玉yu
LV7
2015-11-10
1、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
认为法理学是阐述实在法原则和法律关系的法律科学;
2、哈里斯(英国):
认为法理学是装满各种各样有关法的思辨的大口袋;
3、斯通: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原则、法律观念和法律方面法的的研究成果;
4、英国沃克:
认为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最基本、最一般问题的一门法学学科;
5、波斯纳(美国):
所谓法理学,指的是关于法律这种现象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最理论化的分析,法理学所涉及的问题,所使用的视角,大部分与法律实务者的日常关心相距甚远; 6、亚里士多德:
“法是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
7、西塞罗:
“完全非正义的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性质”;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整顿理性”;
8、塞尔苏斯:
“法是善良公正之术”;
9、格雷认为法官是副率的创造者而不是发现者;
10、哈特:
认为法是具有普遍效力的规则,并且认为一个发达的法律制度不但要有首位规则,并且认为一个发达的法律制度不但要有守卫规则,而且还要有次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