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一
16世纪,西班牙从南美洲引进西红柿,传到摩洛哥;途经摩洛哥返乡的意大利商人,就把西红柿称为
"摩尔人的苹果"pomo dei moro
意大利文pome苹果
dei Moro(摩尔人的)与法文的d'amour(爱情的)发音相近
法国人就把pomo dei Moro 误认为pomme d'amour(爱情的苹果)了.
传到英国就成了love apple.
说法二
西红柿的老家在秘鲁和墨西哥,原先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
当时英国有个名叫俄罗达拉里的公爵在美洲游历,第一次见到西红柿,就被它艳丽的色彩所深深吸引,于是把它带回了英国,作为稀世珍品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示对爱情的忠贞。此后,西红柿便有了“爱情果”的美名。
直到18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看到番茄如此诱人,便萌生了尝尝它到底是什么滋味的念头。于是他冒着中毒致死的危险,壮着胆子吃下了一个,并穿好衣躺在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然而过了老半天也未感到身体有什么不适,便索性接着再吃,只觉得有一种酸甜的味道,身体依旧安然无恙。从此,西红柿成了人们餐桌上的佳肴。
说法三
西红柿里面含有一种物质,它既可以预防女人的乳腺癌,也可以预防男人的前列腺癌。它既然捍卫着人们的爱情,理所应当地被定为爱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