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我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从一个英语渣到英语学霸,而后拿到美国top 8本科接近全奖的offer,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有些经验和方法在这里分享一下。在总结经验之前,先说一下经过:我从小就是数理偏科生,不太喜欢文科这类死记硬背的学科(不是文科的错,实在是学校就是这么教的),对英语一直提不起兴趣。虽然也有花时间在学,但纯属被逼无奈,没有内在的驱动力,也没有什么显著的效果,成绩一直马马虎虎。在初中的时候,看了几本书,突然开了窍,爱上了阅读,思考和写作。阅读了大量文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书籍,成了一个文理兼修的好少年。
当时非常喜欢毛姆的两部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和《人性的枷锁》,前者讲的是一个平庸的中年男人,突然疯狂地爱上了画油画,于是抛妻弃子,将一切世俗礼仪置之度外,我行我素地脱离琐碎中年生活的常轨,追寻自己真正的人生的故事,非常精彩。这在一个饱受应试教育摧残的少年心中(那时我也画油画),引起了深深的***鸣。于是有了想直接读英文原著的愿望。在高一的某一天,买回一本原版The Moon and Sixpence一看,每页有十几二十来个不认识的单词,句式复杂,完全读不下去。当时非常泄气,但是转念一想,何不以此作为一个契机,去学习英语,读完原著,顺便把英语成绩提高呢?不禁有点兴奋,马上就开始行动起来,当下就买了本新东方的四级单词本,花了几个星期先把大学基本的词汇都背了下来,然后找了一些简单点的儿童向的英文版文学作品,比如《彼得潘》,《柳林风声》,《小王子》等都读了一遍,边读边把不会的单词学习并背下来。在读的过程中也慢慢体会到了英语文学的美感和快感,这在平时上课的教材中是完全没有的。英语从枯燥无味的死记硬背,变成了一种对小说艺术和英语语言美感的欣赏,再也不一样了。我再度打开了The Moon and Sixpence,惊喜的发现每页的生词降到了七八个左右,虽然查词典比较辛苦,但熬一下是能看下去的。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每天津津有味地花6-7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来啃这本书,两耳不闻窗外事,连正常的学业也耽误了,以至于后来,我决定直接放弃高考,选择出国留学,这样我就能名正言顺的花更多的时间读英语原著啦。从此就开始了全力攻关英语的历程。(现在说的轻松,其实当时是个挺艰难的决定,因为家里并不富裕,需要申请奖学金,而美国本科给国际生的奖学金很难申请到,实在是九死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