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和dragon涉及东西方两种文化的核心价值。中国不可能改变《圣经》中对dragon是撒旦、恶魔的界定,西方人也不可能改变中国人自古以来认为龙是瑞兽的界定。双方各自都要坚持自己的看法,不能调和。双方谁都无法同化对方,只能坚持世界文化多元,把原本就是两个概念,由于人为错误强合在一起的一个概念分开,各说各的概念,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否则就会遇到麻烦。北京奥运会吉祥物中“龙”没有入选,就是一个典型的麻烦。2006年12月4日,上海的《新闻晨报》发表了题为《国家形象将重构,中国标志可能不再是“龙”》的新闻,报道上海某学者建议为避免西方误解,不以龙作中国形象标志。这一消息,立即在网上和舆论界引起轩然大波。
若不改变误译,中国人要对龙和dragon意义的区别也要世世代代解释下去。尽管当今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比较大,但是,在世界各国普通老百姓中,了解到中国的龙和西方的dragon有差别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让他们了解中国龙与西方的dragon的差别,需要做大量的解释工作,而且要世世代代地向他们解释下去,这个传播成本太大了。而把龙和dragon分成两个概念,则四两拨千斤,可收一劳永逸之效,省却了无休止的笔墨和口舌解释。
不改变误译,如果我们对外国受众关于龙和dragon差异的解释工作做得不好,那么,随着中国对外传播力的增大,文化的正面影响效果就越来越差。
在中国领土内改正误译合乎国际法
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压倒多数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现已生效),确认了以下重要原则:各国拥有在其领土上维持、采取和实施他们认为合适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的政策和措施的主权。龙是龙,dragon是dragon,世界文化是多元的。更改错译是坚持世界文化多元性的表现,是实施文化主权的体现,这在国际上有先例,例如韩国在2005年把“汉城”的中文名改为“首尔”。
更改程序简单,更改成本微乎其微
更改不妥当的由英译汉和汉译英词汇在中国有先例。大致在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有关主管机构发出一个通知给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带有半殖民地色彩的词汇,例如洋火(match)、洋钉(nail)、洋灰(cement)一律改为火柴、铁钉、水泥。这种做法现已见成效:2001年修订版的《新华词典》中,洋火、洋钉已经不见踪影。遵循此例,更改成本微乎其微。今年八月末,一份《中文菜名英文译法》讨论稿正式由北京市旅游局对外公布,此稿初步确定了2753条菜单及酒水的英文译法,并征求市民建议。这种方法成本也是微乎其微。
对“Loong”最合理的注释是“Chinese Seraphim”
西方文化中各方面本质含义和特性都最接近中国的“龙”的概念就是“Seraphim”(炽天使),不仅在西方神话宗教中的地位作用意义与“龙”在中国神话宗教中的地位作用意义最吻合,而且古希伯来语里“Seraphim”的词源意思就和中国龙的一种主要起源相同(中国龙是长蛇形,而“Seraphim”是希伯来语的“(大)蛇”即“Seraph”的复数,也有说法是加上一个有“火焰”、“燃烧”等意思的词尾,在早期古希伯来语中,因为没有“龙”字,所以经常用大蛇表示龙,圣经里就表明,这样的“蛇”是有四肢的),一些希伯来神话的历史资料也间接地表明“Seraphim”最初的形象要远远比“Dragon”更接近中国的“龙”(有4个爪子和6个火焰组成的羽翼的“长蛇”),而且“Seraphim”对西方人来说是个很熟悉的概念,只是现在很少有人知道炽天使的原始真面目而已(现在宗教图画和雕塑中的炽天使全为人形),所以用“Chinese Seraphim”来解释“Loong”是最合理可行的。 中国龙与西方龙:翻译为“dragon”不妥。(中新网评)
即使到现在,在欧美国家的时政漫画作品中,用dragon象征侵略者或敌人都是最普遍的选择。在欧洲近代以来的历次较大规模的战争中,有关时政漫画都把dragon象征侵略者。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一些国家的政治漫画都以dragon象征德国法西斯。美国则在反战宣传影片中,把日本版图画成一条dragon,以象征日本法西斯。“9·11”事件以后,美国一些漫画家把dragon象征恐怖势力。而在中国文化中,尤其是在民间,龙主要是吉祥、喜庆、神兽、力量、腾飞的象征。把龙译为“dragon”,不仅不能表现中国龙的独特性,反而使外国人误以为中国为恶魔或恶魔的后代。看来,百年前一个词的翻译所造成的误读是该想办法重新评估一下了。当然这种重新的翻译与介绍并不容易,中国其实有许多文化内容都无法在西方的语境中找到准确的对应的词汇,与其削足适履,倒不如自己发明一个。(光明日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