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1日,同意云南省思茅市更名为云南省普洱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思茅市翠云区更名为普洱市思茅区。思茅市更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缘由:
一是尊重历史,实现渊源认同。早在1729年,清王朝即在思茅设置普洱府。新中国建立后,普洱相继更名为普洱专区、宁洱专区、思普地区、思茅专区、思茅地区等。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思茅撤地设市。现在思茅市更名普洱市,秉承了历史渊源。
二是尊重少数民族意愿,实现民族认同。1950年,普洱专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会议召开,各少数民族首领、头人、代表踊跃参加,规模空前。1951年,当地各少数民族头人和党政军代表举行大会,刻立了被称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的民族团结誓词碑,表示要"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由于这些特定重大历史事件,当地各族人民对普洱这一地名怀有特殊的民族感情。
三是尊重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意愿,实现社会认同。近年来,思茅各界人士纷纷表达了更名普洱的意愿。在上报国务院审批之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广泛征求了相关州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举行了专家论证会,社会各界人士普遍予以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