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政府时期,出现了 “国民”概念。“国民” 在本质上是和“公民”一样的法律概念。在行政概念中同“人民”,比如“国民政府”。
公民:按照商务印书馆07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公民的定义是:具有一定国家的国籍,依据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人民: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我国社 会 主 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 会 主 义革命和建设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公民和人民在我国的区别主要有: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第二: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依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
在民主制或***和制的国家里,“人民”的含义是很广泛的,几乎所有的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畴。
在我国古代,“人”和“民”不是一个概念。“人”就是指人的生物个体和思想、文化、教育个体;而“民”则是指社会的最底层。与“民”相类似的还有“众”、“庶”、“黎”等概念。它们都是指最底层的大众百姓。
其实,“人民”的本意就是普通百姓,即过去我们常说的“人民群众”,这个阶层是永远也超出不了“人民”概念的外延界定范围的。至于“人民”里面是否还能够包含比百姓更高的阶层或阶级,那得看那个阶层或阶级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正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