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数同意词不要紧,关键是你要学会辨析之道,此篇就以“耻?辱”则开,望你能知而善用,也不负我这偷闲。
“耻?辱”可引一段便可通明;
“省躬讥诮。宠增抗极。殆辱近耻。林皋幸即。两疏见机。解组谁逼”此段出于南朝—周兴嗣《千字文》,其中“殆辱近耻”后意为其“辱”之能近乎于“迟”,但在当时梁武帝看来,“‘辱’其意呼儿指吾等,‘耻’其意呼吾之自知”,也就是说梁武帝认为“辱”的意思是别人给自己的,说是别人对自己的行为作风有所“拆台”的意思,那么“耻”就是指自己做了某些事情让自己颜面无光,两者不可并论。但是而后记之中《尚书故实》《梁记》多有记载,引中“辱?耻”所为“将近”就是说距离两者之间的意中是等长,并无“他?己”,更无“高?低”之分。但是却分成了“先后”,先“辱他”后尔有“耻己”(原话出自谁口以不可考,我估计还没挖出来),那么也就应了梁武帝的话了。
后《千字文》在清代一刻本之中有详注;“而可消可戒者,莫过于尊荣之过,以上抗于至极。盖位高者身危,必至贬斥削逐,而耻辱之事将及矣。及此时而退就林皋,则可以幸免于祸”,其中“而耻辱之事将及矣”释为“警告你,如此这般下去,耻辱的事情就不远了。”清代注中提及此文中“耻?辱”尔论则以并称,而非分让,是因为跟掌权者的文法思想有绝大关系,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可算得上是“国安”之时“康熙?乾隆”二帝已经将国家治理的很完善,有很多话可以大胆复述,便是皇帝也喜欢,所以“耻己辱其”之言也敢满大街的说,不用担心进监狱。在当时有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文臣—刘墉,字崇如,号石庵,此人将凡事划的很开,分的及明细。就连自己的号也撰了许多,例;东武?青原?香岩等不下数十,也有人说不下百之数,此点就可看出分的很清。其“通?畅”“公?朗”“腐?糜”“亡?死”等分说尤为犀利,“耻?辱”便有如此解“同处,然‘耻’及己,‘辱’及其物其人,非,则迟‘耻’,早‘辱’。时同,则‘耻?辱’分说,高尔……”(这一段是《清史稿?中章节》,很多都记不清了,家里没有这本文献,可以去图书馆查,在《清史稿》三百章左右),刘墉就说的很清楚,其意相同,却要用在不同之处,因为用法有改变,说的东西讲的道理不同所以不同。
剩下的自己学会补充,俾人没有太多得闲,全为俾人亲拟,无抄袭仿改之嫌,如果还需什么+QQ39190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