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夷吾举于士
关键字: 士:此 处指狱囚管理者,狱官。
句意:管夷吾是从狱官手里被释放并加以任用的。
典故:管夷吾,即管仲。当年齐桓公和公子纠争夺君位,公子纠失败后,管仲随他一起逃到鲁国,齐桓公知道他贤能,所以要求鲁君杀死公子纠,而把管仲押回自己处理。鲁君于是派狱囚管理者押管仲回国,结果齐桓公用管仲为宰相。
管仲(?——公元前六四五年),生活在春秋中叶,齐国颖上(今安徽省颖上县)人。名夷吾,字仲,溢号敬,也称敬仲。他是辅佐齐桓公建立霸业的名相,是我国历史上一个著名的政治家。管仲青年时曾与好友鲍叔牙一同经商。后来鲍叔牙事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到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被囚而归齐。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管仲,公元前六八五年被齐桓公任为相,执行四十年,使齐桓公完成霸业。正如司马迁在《史记·管晏列传》中所讲的:“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管仲所处的时代,人们认为“天”主宰着一切。他却把“天”看成是“自然之天”。他说:“春夏秋冬,阴阳之推移也。”“天”只是日夜的更替,没有什么“神”在支配。他认为“水旱”、“饥馑”、“祸乱”.等,并不是什么“天”对人们的一种惩罚,而是由于自然气候不好,由于“人道不顺”的结果。
管仲主张“是必立,非必废,有功必赏,有罪必罚。”他还主张“罚不避亲”和“察能授官”。要求“德当其位”,“功当其禄”,“能当其官”。他在齐国的举贤制度中规定每年实行“三选”(即乡长所选,官长所选,公所訾相)。乡长所属中如果有贤德之人不报告,就是犯了“蔽贤”之罪。管仲自己带头执行尚贤政策,亲自推荐放牛出身的宁戚为大司田,成为齐桓公富国强兵的得力助手。这样使齐国“匹夫有善,可得而举,匹夫不善,可得而诛,民皆勉为善”。
管仲十分重视发展农业生产,提倡“农战”。《管子》一书开宗明义第一篇第一句就说:“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因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义,衣食足则知荣辱。”就是说,管理国家必须先从经济入手,只有仓库里装满了粮食,才能谈得上道德。而要“仓廪实”,就必须“务五谷”。“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他主张按土地好坏分等征税,适当征发力役,禁止掠夺家畜。同时他还主张“官山海”,就是发展官营煮盐冶铁,制造农具,铸造钱币,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还通过商人“负任担荷,服牛轺马,以周四方”,扩大交流,“通货积财”。
管仲为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业,还对军制进行了改革,在国都的十五个士乡中,实行军政合一的编制,寓兵于民,把居民组织与军事组织统一起来,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五乡为军,国有三军。齐桓公亲率一军,高子、国子二上卿各率一军,编制好之后,不准自由迁徙。这样,居民们平时一起劳动,彼此熟悉,打仗时可以互相帮助,紧密配合,是故“夜战其声相闻,足以无乱;昼战其目相见,足以相识;欢欣足以相死。”所以“以守则固,以战则胜”。同时,还对“鄙”野(即国都以外)无权当兵的奴隶居住区的居民进行了类似的编制,从而改革了西周以来的旧军制,使齐国有了一支平时能生产,战时能打仗的强大军队。
齐国经过管仲帮助齐桓公五年的内部整理,于公元前六一八年时,已兵精粮足,成为中原各诸侯中的一个强国。于是他们打起了“尊王攘夷”的旗号,“挟天子之命以令诸侯”,开始了兼并诸侯,统一中国的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