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情也叫夺情起复,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
夺情很少见,但时常发生在战场的将士身上,丁忧制度不应用在战场上面,古人称“金革之事不避”,意思是百善孝为先,金革之事不避,舍孝尽忠。
随着传承与发展,中国古代规定政治人物一旦承重祖父母,亲父母的丧事,必须请假27个月,回乡下守丧,事后再重返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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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因应各种局势,在唐代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夺情制度,“夺情”可以合法地不守礼制,但在唐玄宗后夺情已较少见。
明朝时的夺情有明文规定,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明英宗正统七年下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
明代文官夺情起复者大多是阁臣、尚书、侍郎等一些政治人物。有些人贪图官位权力或是为工作考虑,便用各种手段,谋求夺情。
但古代的孝道不是闹着玩的,无论哪一种方式的夺情,都会涉及伦理纲常,甚至遭到攻击。张居正的夺情,就成为他一生的污点和政治生涯的一个拐点,成了他身后被众多政敌攻击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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