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大全网 - 汉语词典 - 佛教中的“五蕴”、“六根”、“六尘”、“十八界”分别是什么意思,有何出处,谢谢!

佛教中的“五蕴”、“六根”、“六尘”、“十八界”分别是什么意思,有何出处,谢谢!

一、 五蕴

梵语pan~ca-skandha,巴利语pan~ca khandha^。又作五阴、五众、五聚。三科之一。蕴,音译作塞健陀,乃积聚、类别之意。即类聚一切有为法之五种类别。

(一)色蕴(梵ru^pa -skandha),即一切色法之类聚。

(二)受蕴(梵vedana^ -skandha),苦、乐、舍、眼触等所生之诸受。

(三)想蕴(梵sam!jn~a^ -skandha),眼触等所生之诸想。

(四)行蕴(梵sam!ska^ra -skandha),除色、受、想、识外之一切有为法,亦即意志与心之作用。

(五)识蕴(梵vijn~a^na -skandha),即眼识等诸识之各类聚。

五蕴系总一切有为法之大别,在俱舍等所立七十五法中,总类聚有为之七十二法为五蕴,唯识家则立百法,合有为之九十四法摄为五蕴,皆不包括无为法。

五蕴通有漏、无漏及善、不善、无记三性,故诸论中亦以各种名称说明其种别,如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五等,在五蕴之中,特以属于有漏者名为五取蕴。大乘义章卷八本更就有漏、无漏及三性,总立九种,即:

(一)生得善阴,

(二)方便善阴,

(三)无漏善阴,

(四) 不善五阴,

(五)秽污五阴,

(六)报生五阴,

(七)威仪五阴,

(八)工巧五阴,

(九)变化五阴。

其中前三者为善,第四为不善,后五者为无记;又第三属无漏,其余均属有漏。又摩诃止观卷五上及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五本等,亦各出其说。

小乘多数派别由对五蕴之分析,得出“人无我”之结论,主张“人我”为五蕴之暂时和合,唯有假名,而无实体。大乘学说不仅否认五蕴和合体(人我)之真实性,亦否认五蕴本身之真实性,进而发展'法无我’之理论。

二、六根

梵语s!ad! indriya^n!i。又作六情。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

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惟器官及其能力)。前五种又称五根。

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有二种之别,生理器官称为扶尘根,以四大为体,对取境生识仅起扶助作用;实际起取境生识作用者称为胜义根,以四大所生净色为性。对此,意根则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

据有部之说,前刹那之六识落谢于过去,意根即是引起次刹那六识之等无间缘。故六识之作用,须常以意根为所依(通依)。然前五识除依意根之外,另有特定之根为其所依(别依);意识则仅依意根,并无其他特定之根。

瑜伽行派等则由唯识义上说六根,主张六根、六境均为内识所变。又六根可视为我人之身心全体,如法华经说读诵、书写经典,六根即可清净。[俱舍论卷一至卷三、成唯识论卷一、顺正理论卷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参阅'五根’1137、'六境’1298、'六识’1312、'根’4131)

三、六尘

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谓色、声、香、味、触、法,是为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情识之故。

一 色 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色尘。

二 声 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谓声尘。

三 香 谓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谓香尘。

四 味 谓舌所尝者,如咸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谓味尘。

五 触 谓身所感者,如离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谓触尘。

六 法 谓意所知者,如生灭善恶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谓法尘。

此之六尘,尚有其他六欲、六入、六处、六境、六贼等名义,兹不繁及。

四、十八界

梵语as!t!a^das/a dha^tavah!。乃指在我人一身中,能依之识、所依之根与所缘之境等十八种类之法。界为种类、种族之义。谓十八种类自性各别不同,故称十八界,又作十八持。出自《俱舍论》卷一:“法种族义是‘界’义……如是一身或一相续有十八类诸法种族,名十八界。”?

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能发生认识之功能),及其所对之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为认识之对象),以及感官(六根)缘对境(六境)所生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合为十八种,称为十八界。

十八界中,除去六识,则为十二处,而六识实际亦由十二处之意处所展开,依此,十八界或十二处摄尽一切法。

扩展资料

五蕴的众生意义

五蕴组成生命的自体,世间有很多的生命在活动,佛教把这些生命分为无情生命和有情生命两种。

(一)无情生命:有生理现象,没有精神活动,也没有我执,称为无情生命。好像植物、依靠我们的身体生活的细胞等,都是无情生命。

(二)有情生命:有生理活动,也有精神活动,并且执著我、爱我、爱他所执著的我,这样的有情生命才有资格称为有情众生。

佛陀说众生是由名、色组成的聚合,这个名色略分为五种类聚--五蕴。

⑴ 名:我们的精神活动,不可见,但知道它的存在,唯有名字,故称之为名。此名既是我们的心,它又可分为心、意、识或八识。

⑵ 色:生理的活动,它有色相可见,是属于物质的。在五蕴中的色主要是指我们的身体--身根。故名色是心法和色法,心和色组成我们的身体和精神活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五蕴六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