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蓝
(一)梵语sam!gha^ra^ma 之略译。全译为僧伽蓝摩。又作僧伽蓝。意译众园。又称僧园、僧院。原意指僧众所居之园林,然一般用以称僧侣所居之寺院、堂舍。直至后世,一所伽蓝之完成,须具备七种建筑物,特称七堂伽蓝。七堂之名称或配置,因时代或宗派之异而有所不同。通常皆为南面建筑,就以研究学问为主之寺院而言,须具有塔(安置佛舍利)、金堂(又称佛殿,安置本尊佛。与塔***为伽蓝之中心建筑)、讲堂(讲经之堂屋)、钟楼(俗称钟撞堂,为悬挂洪钟之所在)、藏经楼(一作经堂,为藏纳一切经之堂)、僧房(又作僧坊,即僧众起居之所在。分布于讲堂东西北三方,即三面僧房)和食堂(又称斋堂)等。
禅宗伽蓝,则须具有佛殿、法堂(又称说法堂。相当于讲堂,位于佛殿后方)、僧堂(或作禅堂、云堂、选佛场。僧众坐禅或起居之所,中央安置文殊菩萨像)、库房(又作库院,为调配食物之所)、山门(又作三门。即具有三扇门之楼门,表示空、无相、无愿等三解脱门)、西净(又作东司净房,指厕所)和浴室(又作温室,为温浴之室)等七堂,其中以僧堂、西净、浴室为禁语之所,故总称三默堂。
(二)梵语tagara。为香木之一种。
参考资料:
“伽蓝七堂”制形成于宋代,“伽蓝”就是“僧园”之意。“伽蓝七堂”的布局同我国传统四合院布局几乎完全一致,从此成为我国佛寺建筑的固有标准。佛教的每个宗派的“七堂”都有所不同,后世大都沿用禅宗的七堂之制,即佛寺必备山门、佛殿、法堂、方丈、僧堂、浴室、东司(厕所)七堂,到明清时期演变为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后殿、法堂、罗汉堂、观音殿七堂。如浙江宁波的保国寺,其中轴线上依次排列天王殿、大雄宝殿、观音堂、藏经楼,两侧为僧房。客堂和钟鼓搂等。现存最好的实例就是北京西山的十方普觉寺,虽未完全保存伽蓝七唐制,但可借此略窥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