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自私的基因》的读书笔记,强制输出,读书更通透。不过我得承认,这本书我读的一点不通透。
书的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是新达尔文主义的正统代表,英国著名的行为生态学家,是“新无神论的四骑士”之一。
老鹰来了,先看到的小鸟会跟鸟群报警; 非洲的瞪羚在被狮子追的时候,会使劲儿蹦得很高,给同伴传递信号;蜜蜂以付出生命为代价针扎那些入侵者……
这不都是无私的利它行为吗?不然。
那只先发现老鹰的小鸟,可能想过悄悄跑掉,但捕食者最喜欢追捕落单的猎物,先跑等于自杀。但整个鸟群还在叽叽喳喳,容易把老鹰引过来。为了自己的安全,小鸟只能警告大家。
瞪羚的跳跃是在告诉狮子说:你看我跳得多高,说明我很强壮,旁边这只跳得比我低,你还是去抓它吧。
只有工蜂才有这种自杀行为,而负责传宗接代的蜂后是不会这么做的。如果你把蜂群看成一个整体,你就明白,这种自杀行为对于整体基因传承来说,恰恰是一种自私。
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学说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其实这里面真正相互竞争的不是物种而是基因。
约30-40亿年前,一个平凡的分子意外获得一种超能力——复制自己,从而在当时的环境中得以延续扩散。
复制的过程不是百无一疏的,可正是这随机出现的"一疏"给各种不同分子的产生提供了机会,经过几十亿年的自然选择,这些最早的分子逐渐演变成现在世界上的各种植物、动物、微生物和病毒,他们都有一个***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流传下去。
因此,所有 生物都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猴子是保存基因在树上生活的机器,鱼是保存基因在水中生活的机器,蚯蚓是保存基因在土壤中生活的机器……个体终将消亡,而基因永存。
为了阐述人类这个特殊的进化群体,作者创造出了一个与基因(Gene)对 应的新词:Meme,这个词的中文翻译有几个版本:觅母、模因、迷因等。
该词已经被收录入《牛津英语词典》,指“通过非遗传的方式,传递和繁衍的社会文化与文明的基本单元”。
当我们产生一个新的想法,我们就创造了一个新的迷因;当我们把这个想法告诉其他人时,我们就传播了这个迷因。
所以,迷因无时无刻不在被创造、被传递、被湮灭。好的迷因被四处传播最终保留下来,而无效的模因则快速消失,依旧是适者生存。
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在书中,作者以囚徒困境为基本模型,利用计算机模拟了善良或狡诈的不同策略在囚徒困境中的不同结果。
最终得出结论:狡诈策略会导致较快的灭绝,且不能独自存在;而善良策略具有一种特质,即当它具有群居特性时,因善良带来的互利互惠会迅速产生数量优势,从而使狡诈策略无法在大多都是善良策略的环境中生存。
老实说这本书我真是读的有点崩溃,作为一个学生物的人,很早就听过这本书,可每次都拿起转头就放弃,这次硬着头皮去读,能总结输出的依旧非常有限。
于是我去网上找我大家的读后感,尤其在得到上搜索时,发现很多大牛老师都解读或者引用过这本书的内容,比如罗胖、李翔、王烁、何帆、万维钢、华杉……
罗胖读后说:人只是运送基因的公***汽车,基因才是里面乘客。这个乘客操纵着我们,吃饭睡觉养生,为的是保持车况良好;操纵着我们娶妻、嫁人、生娃,为了是把基因运送到下一站。人活着都以为自己是自主地在行动,其实不过是为了配合基因完成它这一站的任务。基因只关注一件事,就是不停地自我复制,穿越时间,到未来去。
马东读后说:道金斯从基因的角度把人给置换出来了,他认为我们不过是基因运输的工具,所以基因存在于我们当中,它甚至不是病毒,不是细菌,它不是生命体,但它却左右着我们的行为方式和思考方式。
卓克读后说:我觉得演化是有很多层次的,基因做过主角,生物个体也做过主角,生物群体也做过,而再往后,就该轮到大脑做主角了。
看了那么多读后感,我想了又想,这本书于我而言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认识到人类的渺小。 整个人类都只不过是基因进化的载体而已,所以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
认识到人类进取得力量。 从进化的角度讲,人类只是基因传递的机器,但人类没有把自己只当作机器,我们进化出了文化基因(Meme),这使得我们同其他一切地球生物区别开来。
我们的肉体终将消亡,个体的基因终将被稀释(因为传代),但人类文化定会源远流长。
拉长时间尺度,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这跟笑来老师说的“活在未来”异曲同工。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这代人都可能实现百岁人生,而我们追求的是终身学习,想想什么东西能穿越时间,什么东西可以依靠时间去积累,想清楚了,就想办法让自己拥有那样东西,而不是整天“活在当下”。
学会变通。 基因复制过程中的差错绝大多数被自然选择淘汰,但留下的“星星之火”依旧造就了多姿多彩的生物世界。这启示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既要有明确的目标(复制、延续),又要有一定的容错率(突变、适应)。
作者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假想有三位读者一直在不时地观望。第一位是外行的读者,第二位是个行家,第三位是从外行向内行过渡的学生。
这让我想到写作的时候,搞清楚你的目标读者很有必要,因为你需要他们来确定自己的行文风格,尤其涉及比较专业的领域时,少用一个术语都能大大增加可读性。
作者在开篇提出如下假设:如若宇宙空间的高级生物莅临地球的话,为评估我们的文明水平,他们可能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他们发现了进化规律没有?
这不禁让我想到刘慈欣在《乡村教师》中提到,高级生物评估地球是否值得保留时,其中一个问题也是地球人是否发现了进化规律(虽然小说中是几个孩子刚从老师那习得的“牛顿三定律”拯救了地球)。不同领域两个人的想象力在这里发生了交叠,有趣,据说大刘也很推崇本书。
每天一篇“事件-时间”日志和日更小文《今日一笑一尬一新》,尤其后者,好多时候感觉没东西记录了。
说明自己思考方面有些偷懒,每天关注的东西太杂乱了,可试着把每天一新换成专业或者可用于自身方面的知识。对于现阶段的自己,重在系统积累,杂而无用。
一周四天,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