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是指统治者为加强思想、文化控制,迫害知识分子,以排除异见的事件。《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
清朝文字狱在二百多年间基本上没间断。
顺治时期
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
康熙时期:明史案、黄培诗案、南山案、朱方旦案
康熙(1661—1722年)时期,先后发生20多起文字狱。这其中震动比较大的是庄廷《明史》案,发生于大臣辅政时期(1661—1669年)。1711年戴名世《南山集》案。总的看来,康熙当政时期对知识分子采取怀柔和宽容政策,统治者还没有把文字狱当作镇压反清知识分子或者汉族士大夫思想的一种有意识的政策。
康熙时期发生了两起较大的文字狱案,一起是康熙初年的《明史》案,另一起是康熙后期的《南山集》案。
雍正时期:年羹尧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吕留良案、屈大均案、“清风不识字”案、“维民所止”案
雍正皇帝在位(1723—1735年)时间虽短,有案可查的近20起。
雍正年间最大的文字狱案是吕留良案。
乾隆时期:王锡侯《字贯》案、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古稀罪”案
乾隆皇帝在位(1735—1795年)时先后发生文字狱130多起,尤其集中于乾隆中期,是三朝中最密、文祸最多的时期。
乾隆时期也有许多文字狱,比较有名的是胡中藻诗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