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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舍小说语言的北京味”

被誉为北京乡土文学大师的老舍,在他从事创作的四十一年里,虽然大部分时间不在北京,但是无论在伦敦、济南、青岛、重庆,他都在写北京。北京是他生长的故乡,是他创作的源泉。在老舍的长篇小说创作中,《赵子曰》、《老张的哲学》、《我这一辈子》、《四世同堂》、《正红旗下》等都是以北京为背景,描写北京人的生活,至于短篇小说和散文那就更多了。以“京味儿”著称于文坛的老舍,在他的作品中广泛涉猎了北京的风土人情,这些风土人情的描写,在作品中是人物活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向人们展示了旧时代特有的民情风貌,另一方面描写了人物思想,刻画了人物性格。同时,也突出了老舍作品的“京味儿”特色与民族风格。所谓“京味儿”,是“北京味儿”的简称,不仅指老舍小说描写了最为传神并且丰富多彩的北京市井风俗生活,对北京市民文化心理结构给予了深刻的揭示,而且还表现为通过这种描写所体现出来的北京文化所特有的雍容大气而节制合度的风格与气度。北京长期作为封建王朝的首都,逐渐形成了带有更多古老封建的生活方式、文化与社会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美学追求,迥异于带有更多现代色彩的“上海文化”。老舍说:“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到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古都景象’在心中映开。”这种“古都景象”融化到他小说的人物形象、风俗习惯、环境气氛、形式结构和艺术语言中,便构成独特的“北京味儿”。下面让我们先从老舍小说的“京味儿”表现上进行剖析。

一、“京味儿”在老舍小说的具体表现

1、北京社会生活画面描写。

老舍擅长用北京口语“画”风俗画。他写旧北京的市场,就像一幅“清明上河图”,规模宏大,人物众多。其中最有特色的是长篇小说《赵子曰》第十六章中关于端午节闹市的描写。他写北京五月的自然之美:“北京的五月,花粉团似的开着,蜂儿飞舞,嫩柳轻飘,金鱼戏水,风筝在天上飘荡。”紧接着笔锋一转,又写出了丑恶的社会现象:“屠户门前挂着一队队的肥猪大羊,血淋淋的心肝,还没有洗干净青粪的肠子,在铁钩上悬着,嗡嗡的绿头蝇成群的抱着猪头羊尾咂一些鲜血,蝇子们的残忍贪食和非食肉不过节的人们比较,或者也没有多大的分别……拉车的舍命跑,讨债的汗流浃背,卖棕子的扯着脖吆喝,卖樱桃桑葚的一个赛一个嚎。毒花花的太阳,把路上的黑土晒的滚热,一阵旱风吹过,棕子、樱桃、桑葚全盖上一层含有马粪的灰尘。做小买卖的脸上被汗冲得黑一条白一条,好像城隍庙的小鬼……拉车的一口鲜血喷在马路上,死了,讨债的和还债的拍着胸膛吵闹,一拳,鼻子打破了。秃着脑瓢的老太太和卖粽子的为争半个铜子,老太太骂出二里多地还没解气。市场上卖大头鱼的,在腥臭一团中把一盘子煮肉用手抓着吃了……”①

这一段描写,以纯正的北京口语写出了二十世纪旧北京的缩影——一个弱肉强食的“真理”统治着社会。类似如此的《四世同堂》中关于当铺生意的描写。在这里,这些生活画面的描写已不仅仅是一个背景陪衬,而是构成小说的一个有机部分,其寓意是深刻的,发人深省的。

2、北京的自然景物描写。

对于北京,老舍更爱它的自然山水。在他的小说中,北海、护国寺、西山、北山、积水潭都是美丽的,亲切的,他们都是老舍心目中北京的化身。他写积水潭的夏,写西山北山的冬,写北海白塔的美丽,也写地安门的红墙春色。中国古典文论中很注重写景,“不能作景语,何能为情语。”②而老舍正是怀着无比热爱的情感,把所熟悉的北京自然之景一一道来。据舒乙统计,在老舍的作品中***提到了北京的三百多个自然景点,其中老舍最爱的是积水潭。

积水潭又叫净业湖,因净业寺在其北岸而得名。西山的泉水从高亮桥流入城内,汇集于此成湖,因而又叫积水潭。积水潭在老舍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和最后一部未完成的长篇小说《正红旗下》,以及《赵子曰》、《骆驼祥子》都有很具体的描写。它负载着老舍童年的记忆。在《赵子曰》中简直就是一首诗,那娇嫩刚变好的小蜻蜓,也有黄的,也有绿的,从净业湖而后海而什刹海而北海而南海,一路弯着小尾巴在水皮上一点一点,好像北京就是一首诗,它们在绿波上点着诗的句读。净业湖畔的深绿肥大的蒲子,拔着金黄色的蒲棒儿,迎着风一摇一摇的替浪声击着拍节……正因为北京的自然景观都像积水潭这般美丽,富有朝气,所以老舍不惜笔墨地再三咏叹,以显示古老北京的魅力。

3、北京的传统习俗、礼仪交往描写。

老舍的小说从最早的《老张的哲学》到最后的《正红旗下》,无一不是风俗小说。在他的小说里风俗已成了情节本身并贯穿始终。其中尤以压卷之作《正红旗下》最为成熟。《正红旗下》最为成熟。《正红旗下》关于风俗的描写,主要是四个典型的时间和场景:出生、洗三、满月和过年。四者之中又以关于婴儿“洗三”典礼的描写最为生动有趣:白姥姥在炕上盘腿坐好,宽沿的大铜盆里倒上了槐枝艾叶熬成的苦水。参加典礼的老太太、媳妇们都先“添盆”,把一些铜钱放入盆中,并说着吉祥话儿。几个花生,几个红白鸡蛋,也随着“连生贵子”的祝词放入水中,这些钱与东西在最后都归姥姥拿走。他边洗边说,把说过不知多少遍的祝词又一句不减的说出来:“‘先洗头,作王侯;后洗腰,一辈倒比一辈高;洗洗蛋,作知县;洗洗沟,作知州;’大家听了,更加佩服白姥姥——她明知盆内的铜钱不多,而仍把吉祥话说得完完全全,不偷工减料,实在不易多得……洗完,白姥姥又用姜片艾团灸了我的脑门和身上的各重要关节。因此,我年过花甲都没闹过关节炎。她还用一块新青布,沾了些清茶,用力搽我的牙床。我就在这时节哭了起来,误投误撞,这一哭原是大吉之兆!在老妈妈们的词典中,这叫作‘响盆’。有无始终坚持不哭,放弃吉利的孩子,我就不知道了。最后,白姥姥拾起一根大葱打了我三下,口中念念有词:‘一打聪明,二打伶俐!’……”③诸如此类的出色的风情民俗的描写显示了《正红旗下》这部小说独特的民俗色彩。而礼仪交往描写在老舍的小说中既具有普遍意义又具有鲜明的地方性文化特点,成为浸透在人物风度、气质中不可剥离的东西。老舍笔下,中国人的礼仪不仅是一种“礼多人不怪”的外在形式,更是一种内在的心理信仰,其中北京人尤为多礼。《四世同堂》中,无论战事如何紧张,祁家人也不能不为祁老人作寿,这是北京人的礼节!《正红旗下》关于“规矩”的描写更是别具风味,小说的第二章几乎全是应酬和规矩的描写。

“大姐在长辈面前,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而且笑容始终不懈地摆在脸上。”④

“这些婚丧大典就是那么重要,亲友家办事而我们缺礼,便是大逆不道。母亲不能为减少赤字,而不给姑姑老姨们去拜寿,不给胯骨上的亲戚吊丧或贺喜,不去给亲友们行礼等于自绝于亲友没脸再活下去,死了也欠光荣……办浑丧大事的人往往倾家荡产,难道亲友不应当舍命陪君子么?”⑤这种烦琐的“规矩”和市民的落后性结合在一起即是可悲的精神弱点。因为传统风俗常常比正规的新教育有着更大的塑造中国人性格的力量,所以才会产生“软弱的国民性”问题。从这点来看,老舍对这些繁文缛节的描写,实质上是对这种“真诚的虚伪”的尖锐批判。

4、北京的口语描写。

老舍的小说常被看作是北京乡土文学,这除了上述四个方面的因素外,与老舍的小说多用北京口语也是极有关联的。老舍的小说语言是其“京味儿”风格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老舍毕生探寻语言运用的高妙境界。在他的小说创作中,对所用语言的人的身份、行业、时代以及敬语、称呼都很注意,他运用地道的北京口语,把说话与行文融会一体,口劲与笔锋毫不隔离。寥寥几笔勾出人物性格。语言简洁、明快、俏丽、风趣,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老舍始终保持文学语言的“俗白”特色。《离婚》中有一段房东马老太太临睡前说的话:“孩子们可真不淘气,多么乖呀!大的几岁了?别叫他们自己出去,街上车马是多的,汽车可霸道,撞葬哪,连我都眼晕,不用说孩子们!还没生火哪?多给他们穿上点,刚入冬,天气贼滑的呢,忽冷忽热,多穿点保险!有厚棉衣啊?有做不来的活计,拿来我给他们做,带上镜子,粗枝大叶的我还能缝几针呢;反正孩子们也穿不出好来。明天见,上茅房留神点,砖头瓦块的别绊倒,拿个亮,明天见。”这番话里没有一句不是北京的那些数不清的老太太曾经说过的。那种铺张、直爽、热情,真可谓是绘形绘声,惟妙惟肖。

老舍运用纯熟的北京口语,描述富于地方特色的风俗人情,像火炉,蒸笼一类的日常用品,像大栅栏、跳加宫一类有传统风俗特色的事物都在他的小说中大量出现,其中所表现的风俗趣味和浓厚的地方色调,看得见,呼得出,有一种朴素的雕塑美,也使作品显得亲切、新鲜、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