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对对方的尊称,犹言 “您”。在此,“君”,指碑文中的主人公 —— 东汉灵帝时期郃阳县县令曹全。
b、讳:
古人对其所尊敬的人,有 “讳名不讳姓” 之说,即:可以直呼或直书其姓,但不可以直呼或直书其名。若非言及名不可,则特意在其名前加一 “讳” 字,以示尊重;而此时的 “讳”,可译成姓名的 “名” —— 曰 “讳某”,意思是某字本应避去。此句中的 “全”,正是应予以忌讳直呼的碑文之主人公的名。
关于“讳名不讳姓” ——《孟子 · 尽心下》 。
“ 《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公羊传 · 闵公元年》。
c、君讳全:您尊名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