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各标点符号使用混乱,一般情况,书名号后面是不加顿号的。这在顿号的使用规范中也有明确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扩展资料:
对于并列的书名号之间是否要用顿号的问题,按照现行语法标准,应该是一个很容易规范的问题,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两种迥然相异的使用方法竟能如此“并行不悖”地使用。可以这么说,在编辑界、出版界、语文学界内部存在不同的语法标准。不同出版机构、编辑机构之间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被迷惑的却是众多读者和受教育者。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