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毫安的充电宝是可以带上火车的。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火车旅客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旅客可以带上火车旅行时使用的电子产品,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摄像机、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收音机、电子书、电子阅读器、电子游戏机、平板电脑等。充电宝也属于可以带上火车使用的电子产品之一。
但是,在使用充电宝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应当使用合法的充电宝,避免使用过于旧的或者质量不过关的充电宝。
应当注意充电宝的电流规格,避免使用过大的充电宝,以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应当注意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避免在火车上使用充电宝时发生意外。
应当注意节省电量,避免在火车上使用充电宝时对充电宝造成过大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