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大全网 - 汉语词典 - 事的颜体写法

事的颜体写法

事的颜体写法如下:

首先写一横,再写一个扁宽的口,横写细一点,再写一短,横一长横,最后写竖钩,竖钩出头不要太长了,拉平往左下顿勾,这样“事”字就写好了。

事(拼音:shì),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此字本义指治事、从事;引申义指事业、事情;职事;任职、侍奉等;还可指事例、成例。

康熙字典:

《唐韵》鉏吏切。《集韵》《韵会》仕吏切,?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广韵》:使也,立也,由也。《释名》:事,伟也。伟,立也,凡所立之功也。《书·大禹谟》:六府三事允治。

又《诗·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注:三事,三公也。

又《诗·大雅》:三事就绪。注:三农之事也。

又奉也。《礼·曲礼》:年长以倍,则父事之。

又营也,治也。《史记·曹参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宾客,见参不事事。

又《广韵》《类篇》?侧吏切。事刃,与事、剚同。别见人部事字注。

又《韵补》:叶逝支切,音时。蔡邕词: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诗纸切,音始。《诗·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又叶疎语切,书上声。《韩非子·扬权篇》: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又叶常御切,音树。《易林》:虽愠不去,复职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