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哪些容易被误解的法律术语??
我相信大家一定有在平时的生活中,和自己身边的朋友说一些常见的词,却让朋友产生误解的情况,有时候不仅误解,而且还误用,就产生的一系列搞笑的事情。生活中常见术语如此,那么我们不太了解的法律术语也同样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使是一些常用的法律术语,也容易让人产生一些本末倒置的理解。?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法律术语?法律术语是指具有法律性质或专门法律意义的用语或概念。 法律术语是用语言来表述的,有的是专业性用语即法律语言。这些术语只具有法律上的含义,法律专业之外的普通人很难理解。例如,法人、具体行政行为、诉讼时效怎么样这些专业的词语是不是让你瞬间懵了?接下来我们说说最常见、最让人容易产生误解的法律术语。犯罪嫌疑人和嫌疑,一般理解:犯罪嫌疑人和嫌疑犯一样,是某个案件的罪犯。
以上理解错误,正确理解: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被侦查机关列为有犯罪嫌疑的人,不等于罪犯、犯人、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ニ条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另外,?嫌疑犯?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上没有这个词。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一般理解: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意义相同,是公司或企业管理者与负责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法律拟制之人,自然人是一个与之并列的概念,一个自然人是万万成为不了法人的,只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