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不能超过两个的。
一.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锂电池移动电源、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且不能托运。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一、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二、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纽扣电池一般来说常见的有充电的和不充电的两种,充电的包括3.6V可充锂离子扣式电池(LIR系列),3V可充锂离子扣式电池(ML或VL系列);不充电的包括3V锂锰扣式电池(CR系列)及1.5V碱性锌锰扣式电池(LR及SR系列);比较常见的纽扣电池有用于玩具和礼品上的AG3、AG10、AG13电池,电脑主机板上的电池,型号为CR2032用于电子词典里面的CR2025,用于电子表上面的CR2016或者SR44,SR626等。
纽扣电池的型号名称前面的英文字母表示电池的种类,数字表示尺寸,前两位数字表示直径,后两位表示厚度;常见典型的型号有:6F22(9V),4F22(6V),15F20(22.5V),10A(9V),11A(6V),23A(12V),25A(9V),26A(6V),27A(12),476A(6V),120H7D(8.4V),2X625A(3V)等等。
参考资料: